四個全面
【本課主題】
道德如何滋養法治
【主講嘉賓】
李建華,湖南城市學院黨委書記、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名譽院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科學評議組(哲學)成員、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倫理學與公共事務》主編。主要從事倫理學、公共管理學、政治哲學、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在《中國社會科學》、《哲學研究》等報刊發表學術論文440多篇,出版著作40多部(含主編、文集、譯著等)。曾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5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3項、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8項,曾獲湖南省首屆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優秀成果1等獎,第六、第七屆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第四、第十屆、第十一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2等獎、第六、第七、九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3等獎等獎勵。《行政倫理學》獲國家精品課程。主編有《中南大學倫理學研究書系》、《社會與政治哲學叢書》、等大型學術研究叢書。
【精彩論述】
道德如何滋養法治,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道德是法治精神塑造的倫理基礎。法治與法制的根本區別在于,法治具有道德維度。法治必然以合道德性為前提,法治精神必然以倫理價值為導向。法有善法與惡法之分。人類歷史證明,法治一旦失去價值方向,就會向惡法轉變,會對社會生活產生嚴重威脅,甚至引發災難性后果。為了確保法律成為良法,需要加強立法倫理建設,強調道德觀念和倫理制度、立法者的道德素質對立法的影響,將中國優秀傳統倫理、人類文明、核心價值觀作為現代立法的價值思考資源。
二是德治為法治精神培育提供心理機制。培育法治精神,樹立牢固的法治觀念,形成深厚的法治意識,人們內心需要有一個心理支撐條件——敬畏感。而這種敬畏感的培養,需要基于正確的法律認知、深厚的法治情感和堅定的法律信念,這些正是我們所缺乏的,而道德恰好為上述法治精神的內化提供了通道。
培育法治精神的首要環節是幫助人們建立法治認知。法治精神所包含的價值要素與公民道德知識體系高度契合。這種一致性幫助人們將法治內容納入道德認知結構之中,從而實現法治認同。法治精神培育的第二個環節是法治情感的培植。道德文化、道德體系決定了人們的行為模式,會形成相應的風俗、習慣。它們為人們帶來了日常生活的道德體驗,并在體驗中孕育道德情感。法治精神的道德認知與道德情感共同作用,進而建立、強化法治信念。
三是道德為法治精神實踐提供內驅動力。法治精神的實踐可以分為執法與守法兩方面。將法治精神貫穿于執法過程,要求執法者必須依法行政、服從法治權威,彰顯社會主流價值,實現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