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全面
【本課主題】
嚴格執法——建設法治政府
【主講嘉賓】
卓澤淵,中央黨校政法部主任。
【主要內容】
嚴格執法是對行政機關——人民政府的要求。嚴格執法是依法行政的具體表現,是法治政府得以建立的必要措施與根本路徑。為了實現嚴格執法的要求,我們必須注意以下的幾個方面。
一是確定法治目標,實現政府職能。嚴格執法的法治目標是什么?是構建法治政府。什么樣的政府是法治政府?根據我們黨中央的概括和表述就是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政府。要做到這每一方面都是不容易的,我們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
二是健全決策機制,推動依法決策。綜觀我們政府的法治實踐,我們會發現,在我國目前,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往往都是決策失誤。在諸多的失誤之中,決策失誤總是危害最大的失誤,因此必須依法決策,防止決策失誤的發生。為此我們必須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來加以遵守和執行。
三是改革行政執法,著眼體制更新。我們要推進綜合執法,改變多頭執法,執法部門權責不清、職能交叉重疊的狀況。嚴格實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只要不能禁止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就無法禁絕腐敗,就難以使嚴格執法成為政府的實際行動。
四是完善執法程序,確保嚴格執法。我們要明確政府行政行為的操作流程,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我們要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行政裁量權的隨意行使。行政裁量權的隨意行使危害巨大。它將導致違法行政、任意行政,人民的權利就無法獲得有效的保障。我們要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以法律責任來保障行政的合法性。
五是強化行政監督,確保依法行政。對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律監督是必需的。行政機關權力很大,交通、能源、衛生、國防、科技、文化、教育、地礦、環保、航天,等等無所不管。依照法律原則,權力越大必然監督越多。我國目前對于政府的行政行為,有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以及政府內部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我們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在強化監督的基礎進一步完善糾錯問責機制。這一切的目的都在于確保嚴格執法、依法行政、構建起社會主義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