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全面
【本課主題】
公正司法——維護公平正義
【主講嘉賓】
卓澤淵,中央黨校政法部主任。
【主要內容】
公正司法,是對司法的最基本要求。我們要讓人民群眾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此,我們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完善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的制度。我們已經建立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也建立了司法人員職責保護機制。我們要使這些制度充分發揮效用,切實有用起來。
二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公檢法司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推進職權重新配置。這一改革正在深化進行之中。如何使司法機關的職權配置更加科學,更有利法治發展和人民權利保障,是我們面對的重大難題。
三是建立嚴格的司法制度。所謂嚴格的司法制度,包括著三個方面。制度嚴格,確保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工作嚴格,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責任嚴格,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四是構建陽光司法機制。我們要推進司法公開。目前的司法公開進步很快。我們在警務公開、檢務公開、審判公開、獄務公開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來重要成就。尤其是審判公開,取得來更為可喜的成果。審判流程公開極大地方便來人民群眾和訴訟當事人。執行信息公開,彰顯來司法的權威性,提高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有力地保護來勝訴方的合法權利,也維護來法律的神圣性和權威性。我們還要進行一完善陪審員制度,陪審員的選擇要完善隨機抽選方式。
五是加強司法人權保障。在訴訟活動中要充分尊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對于這些訴訟權利要有制度保障,要成為司法及訴訟活動的現實。我們要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無罪就是無罪,不能搞過去那種查無實據、事出有因而拖延不決。那樣必然漠視乃至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于刑訴逼供等形成的口供乃至所謂證據,必須依法予以排除,并追究刑訊逼供者的法律責任,有效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六、加強司法活動監督。要防止司法中的腐敗現象,確保司法公正,必須科學進行司法監督。司法監督沒有不行,搞錯了更不行。必須科學設置其科學的程序機制。我們要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防止利益輸送與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