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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為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把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中央網信辦與光明日報社共同組織“實踐新論”網上理論傳播專欄,陸續在光明網推出系列理論稿件和新媒體作品,解析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內在邏輯,敬請關注。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首次把“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作為遠景目標提出,回應了人民群眾的訴求和期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共同富裕,首先是要富裕,是要擺脫貧困,因而實現共同富裕的第一步是努力減少乃至消滅貧困現象。為此,世界各國普遍通過發展經濟,增加老百姓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同時通過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降低社會成員的貧困風險。
現實生活中,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客觀存在,社會成員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某些風險事故一旦發生,可能導致社會成員陷于貧困。因此,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反貧困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本手段之一。
在我國,社會保障有悠久的歷史。新中國成立之后,國家建立起一套全新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城鎮勞動者有良好的保障。在城市,建立了勞動保險制度;在農村,則鼓勵集體經濟組織開展互助合作型風險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社會保障領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實現了制度轉型和惠及范圍的擴展,使廣大社會成員的基本風險有了基本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共同富裕。20世紀80年代中期,為順應城市經濟體制改革需要,國家對勞動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探索建立了獨立于用人單位之外、與其經濟效益無關的社會保險制度,保障了勞動者的基本風險,均衡了用人單位的勞動力成本,助力大批國有和集體企業走出困境、轉型發展,促進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從而使工薪勞動者的收入普遍提高,并且吸納了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改善。
20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國家逐步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各類專項救助制度,運用財政資金幫助各類困難群眾,而且救助范圍擴大、救助項目增多、救助標準提高。同時,新型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由國有部門的工作人員擴展到非公有制企業和非營利性機構以及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工。尤其是進入21世紀之后,國家逐步建立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這兩項權益由體制內勞動者擴展到全體勞動者、再擴展到全體國民。2019年底,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3.5億和9.67億。此外,國家還以財政資金為主,實行了面向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一系列社會福利制度,保障水平顯著提高。
在充分肯定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取得偉大成就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社會保障領域存在的問題。一是由于歷史原因,現行社會保障體系中多個項目采用人群分設的辦法,使得同一類基本風險保障項目存在多個制度。二是社會保障具體政策在地區之間有較大的差異。這種差異不僅表現為保障待遇上,而且還體現在籌資方面。這就使得地區之間社會成員的基本保障權益和各地區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成本出現一定差異。三是現行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的大多數項目以戶籍為基礎,廣大非戶籍常住人口難以享受居住地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四是社會保障體系中某些項目的制度設計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例如,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新型就業人數進一步增多,但現行工傷保險制度須以勞動關系為基礎,而非正規就業人員往往找不到雇主,因而這類人群的職業傷害風險還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現代社會中,社會保障不僅是社會成員的一項基本人權,而且是政府向民眾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就當前的現實而言,健全公平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有益于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益于實現共同富裕。“十四五”及今后一個時期,應當緊扣共同富裕這一基本目標,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設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有效率的社會保障體系。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控制和縮小群體間的基本保障待遇差距。群體間的基本保障待遇差距降低了社會保障體系整體的收入再分配效應,影響著全社會共同富裕的進程。從長遠看,需要通過制度優化來解決這一問題。從近期看,必須加強統籌協調,按照“抑峰填谷”原則,嚴格控制、努力縮小群體間的基本保障待遇差距。要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為重點,保持職工社會保險的適度水平,提高城鄉居民的保障待遇,制定縮小城鄉間社會保障待遇差距的具體目標和行動計劃。同時,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降低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的戶籍關聯度,使非戶籍常住人口能夠享受居住地的基本公共服務。
二是建立有效機制,穩步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要盡快實行全國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逐步實行省級統籌。這里的關鍵是要基于國民基本保障權益平等的目標,加快統一制度、統一政策、統一基本保障待遇。至于基金管理則應當采用更加有效的方法,尤其是要建立有效的機制,落實地方各級政府的籌資責任和管理職責,并充分注意到社會保險相關服務成本的地區差異。
三是加強整體設計,不斷優化基本保障制度設計。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基于社會成員的風險保障需求,按照政府職責,進行整體性設計。當前,要系統檢視基本保障各項目設置及其運行情況,按照“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的要求,明確各項目的職責定位、保障范圍、待遇水平、籌資機制,改進其制度設計,使之能夠在正常運行一段時間之后定型。據此,把就業保障、職業傷害保障的覆蓋范圍擴展到全體勞動者,建立覆蓋全民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增強公平性、互助共濟性和對數字化時代的適應性;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精算平衡機制,增強社會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
四是培育內在動力,發展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義,更不是共同貧窮。在確保社會成員人人公平地享有基本保障的同時,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其員工辦理職業年金、補充性醫療保險和雇主責任保險等,鼓勵中高收入群體自主自愿自費參加互助合作保險和商業保險以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的個人養老金、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獲得基本保障之上更好的保障。此外,明確政府和社會成員各自的職責,逐步培育社會公眾對基本保障待遇的理性預期,使“基本保障靠國家,幸福生活靠奮斗”成為社會共識,培育社會成員主動參與基本保障、努力爭取獲得補充性保障的內在動力。
(本文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人口老齡化與長壽風險管理的理論與政策研究”資助。)
(作者:浙江大學民生保障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 何文炯)
(動圖:耿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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