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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喜堂(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
編者按:2022年11月26日,由中國社會保障學會主辦,光明網、《社會保障評論》編輯部協辦的“共同富裕大家談”第二期在線上舉行。本期主題為“鄉村振興與共同富裕”,鄭功成、陳錫文、鄧秀新、劉喜堂、鄧文凱、魏后凱、肖黎明、劉守英、何文炯、李小云、席恒等知名專家學者圍繞主題發表演講。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劉喜堂作題為“加快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的報告。為匯聚各界共識,探求鄉村振興與農民共富之路,光明網對報告內容予以刊發。
鄉村振興是黨中央部署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早在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就印發了《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了鄉村振興的目標任務和重點舉措;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對打贏脫貧攻堅戰后5年過渡期內如何有效銜接鄉村振興作出制度性安排。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最大的短板仍然是低收入人口。從這個意義講,鄉村振興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在推進鄉村振興過程中,必須高度關注低收入人口,從制度機制上精準認定低收入人口、及時救助幫扶低收入人口,從多方面維護好低收入人口利益,兜底保障好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第一,開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打贏脫貧攻堅戰后,鄉村振興部門建立了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重點是“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之后聚焦三類家庭,即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監測對象大約600萬人左右。民政部從2021年7月開始,組織全國民政系統在自主申請、摸排走訪、數據比對、主動發現基礎上,開發建設了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這個平臺目前已經匯集了6300萬低收入人口信息,約占全國總人口的4.46%,其中低保特困人口4500萬、低保邊緣人口610萬、支出型困難(含臨時救助)680萬、易返貧致貧290萬、其他困難人口220萬。鄉村振興部門防返貧機制監測的600萬人,未納入低保、特困,也不屬于低邊或支出型困難的,通過數據交換全部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重點是認定低邊人口和支出型困難人口,目前這項工作仍在進行,預計納入監測的低收入人口還將進一步增加。
第二,分層分類實施救助幫扶。根據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程度和致困原因,劃分三個救助圈層。第一個圈層是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同時根據實際需要給予相應的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社會救助;第二個圈層是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根據實際需要給予相應的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社會救助或實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第三個圈層是其他臨時遇困家庭或人員,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對于政府救助后仍無法滿足需求的,動員慈善力量給予幫扶。目前民政部正會同教育、醫保、住房保障等部門制定專項救助向低保邊緣家庭及支出型困難家庭延伸的具體政策措施,實施后將進一步擴大社會救助的覆蓋面,同時緩解“低保捆綁”帶來的懸崖效應。此外,民政部指導地方綜合考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結合財力狀況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不斷提高救助水平。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相對統一的區域救助標準或最低指導標準。
第三,加強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社會救助主要是為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弱勞動能力、臨時遇困人員以及暫時無法通過就業獲得收入的人員等困難群眾提供現金或物質幫助。這種“輸血式”的救助方式難以滿足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之外的需求。因此,需要加強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從各個方面為困難群眾“省錢”。比如,要加大對農村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公共服務供給,實現對低收入群眾更有力的兜底。建立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強化兜底性養老服務,依托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或為老服務綜合體,發展農村互助養老,優先改造與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等。優化兒童保障和福利服務供給,分層次、分類型、分標準健全兒童保障和福利服務體系。加強殘疾人保障和關愛服務,優化康復、特殊教育服務資源配置等。
第四,促進農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脫貧攻堅的實踐證明,農村低收入人口增收的關鍵在于實現就業,無論發展現代農業、鄉村旅游、扶貧車間,還是勞動力轉移就業等,都是為了實現更充分的就業。就業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發揮了決定性作用。目前民政部門監測的低收入人口絕大部分屬于無勞動能力、弱勞動能力或無就業條件人員,但也有不少人員因暫時無法就業收入減少。以農村低保對象為例,大約24%有勞動條件但無法就業獲得收入或收入較低,仍需救助幫扶。今年中央繼續把促進脫貧人口持續增收確定為鄉村振興重點任務,要求鞏固提升脫貧地區特色產業,完善聯農帶農機制,提高脫貧人口家庭經營性收入;壓實就業幫扶責任,確保脫貧勞動力就業規模穩定;深化東西部勞務協作;延續支持幫扶車間發展優惠政策;發揮以工代賑作用,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舉措。
第五,健全農村基層治理體系。鄉村振興,治理有效是基礎。健全農村基層治理體系不僅可以有效推進鄉村振興,而且也是維護農村低收入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包括低保在內的各項救助幫扶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實處,關鍵還要看農村基層組織是不是健全,是不是能夠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要把農村黨支部建成堅強戰斗堡壘,發揮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現代化作用。加強農村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健全和創新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依托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等。增強村級組織動員能力,優化村級服務格局,將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列為村級組織重要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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