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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2022年11月26日,由中國社會保障學會主辦,光明網、《社會保障評論》編輯部協辦的“共同富裕大家談”第二期在線上舉行。本期主題為“鄉村振興與共同富裕”,鄭功成、陳錫文、鄧秀新、劉喜堂、鄧文凱、魏后凱、肖黎明、劉守英、何文炯、李小云、席恒等知名專家學者圍繞主題發表演講。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教授何文炯作題為“基于共同富裕的富民強村浙江探索”的報告。為匯聚各界共識,探求鄉村振興與農民共富之路,光明網對報告內容予以刊發。
作者:何文炯(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教授)
實現共同富裕,就是要讓人民群眾普遍富裕起來,就是要不斷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和人群之間的差距,包括收入差距、財產差距、公共服務差距和人的發展能力差距等。在這個過程中,最為重要、最為艱巨的是農村和農民。改革開放以來,浙江通過發展民營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不斷提高城市化和非農化水平,同時發展現代農業,實現了農民人均收入長期領先全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全國最小。近年來,作為共同富裕示范區,浙江的公共政策逐步由發展型政策向共富型政策轉變,聚焦“富民、強村”,系統推進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有效推進農民和農村穩步走向共同富裕。
一、富民強村新業績
在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進程中,浙江聚焦“富民、強村”,以鄉村產業振興為基礎,以農民就業創業為優先,以農村產權激活為突破,系統推進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穩步推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偉大事業,創造了新的業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百姓收入增加、差距縮小。2021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5247元,連續37年位居全國各省(區)第1,增幅10.4%,高于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1.1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為1.94,已經連續9年呈縮小態勢。從低收入群體的收入變化看,全省低收入農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491元,增幅14.8%,這一增幅高出全省農民收入增幅4.4個百分點。
二是集體經濟進一步壯大。在全面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的基礎上,浙江實施“村級集體經濟鞏固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推動村集體經濟收入保持快速增長態勢。2021年,全省村級集體經濟總收入突破707億元,增長15.9%,基本消除了集體經濟年收入20萬以下、經營性收入10萬以下的相對薄弱村,農村集體家底增厚。
三是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提高。全域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加快城鄉基礎設施同規同網、互聯互通,部分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逐步統一、若干制度逐步并軌,民生福祉水平進一步提高。2021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72.7%,農村公路優良中等路以上比例達到85%,農村飲用水達標人口覆蓋率超95%,農村等級幼兒園覆蓋率為97.9%,規范化村級衛生室比率為78.26%,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實現鄉鎮全覆蓋,9個設區市實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市域內統一。
二、富民新規顯成效
富民是永恒的話題。如何使農民富裕起來,是我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課題。在已經具有一定基礎的浙江,如何讓農民穩步走上富裕之路,各級政府又開始探索多項改革舉措。
一是實施標準地改革,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借用工業標準地的思路,以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按照一定標準建設農業用地,同時規范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提升農業規模集約經營程度,實現農用地資源優化配置,提高土地產出率,進而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2021年,全省農民土地租金股金收入達到90億元。
二是布局農業全產業鏈,增加農民就業創業機會。以農業生產長期穩定發展為目標,把農業生產種植、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廢棄物循環利用、服務銷售等諸環節有機結合起來,全省精心布局了高質量建設100條單條產值超10億元農業全產業鏈,夯實農業長期穩定發展基礎,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創業就業機會,為農民增收創造條件。
三是探索宅基地改革,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在紹興市、象山縣、龍港市、德清縣、義烏市、江山市實施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國家試點。全域統籌推進鄉村建設與鄉村經營,吸引工商資本導入新產業、新業態,加快發展“十業萬億”鄉村產業,實現更多農民在“家門口”增收致富。2021年盤活農房8萬宗,實現總價值100億元;完善集體股權收益分配機制,集體股份分紅達到110億元,加速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三、強村政策壯集體
集體經濟在促進共同富裕的進程中擔當著重要職責,因而需要采用有效的體制和機制。為此,浙江不斷深化集體經濟的市場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并聯動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使集體經濟的組織運行機制創新、生產和經營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組織機制創新,集體經濟壯大。以做大做強集體經濟為目標,建立“強村公司”,激活農村集體的貨幣資金、資產和資源,順勢導入國有資本和市場資源,在確保農村集體控股的前提下,提高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能力。全省共成立強村公司1347家,2021年總利潤16.85億元,村均分配收益14.21萬元。
二是對口幫扶創新,區域協同發展。在山海協作的基礎上,采用“飛地”抱團機制,將村級扶持資金、幫扶資金和宅基地復墾、騰退“低小散”的建設用地指標等資源,集中配置到條件相對優越的“飛地”,聯合建設可持續發展項目,實現固定返利或股份分紅。全省實施“飛地”抱團項目1055個,村級集體經濟年回報19.62億元,村均15.38萬元。
三是鄰村強弱組團,先富帶動后富。針對同一地區不同村鎮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采用“片區組團”機制,引導集體經濟組織之間通過組團、聯盟、聯合等模式,共同參與市場經營活動,共享生產經營發展成果,實現先富幫后富、先富帶后富,比較典型的如淳安縣下姜村、安吉縣余村等。
四、綜合改革組合拳
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具有很強的綜合性,浙江緊扣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這一核心,采取多項改革舉措,打了一系列組合拳,聯動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建設美麗鄉村,幫助農民就業創業,促進農民農村走向共同富裕。
一是集體經濟注入市場因素。為了增強集體經濟的活力,浙江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創新農民權益實現機制,有效保障農民的財產權益。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以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決策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提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效率。全面推廣“強村公司”“飛地抱團”“片區組團”等典型模式,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集體經濟市場化運營路徑。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注重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進一步盤活農村資產。
二是承包地三權分置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為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浙江在穩定農戶承包權的基礎上,實行土地經營權流轉經營權證制度和流轉風險保障金制度,促進土地規范有序流轉。在農業標準地建設過程中,自然融入科技、機械、農藝等因素,集聚先進要素,擴大有效投資。加強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支持現代農業園區和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產業鏈利益共享機制,有效帶動農民創業就業和收入增加。
三是宅基地改革與鄉村建設有機結合。在依法維護農民宅基地合法權益和嚴格規范宅基地管理基礎上,完善政策和利益分配機制,加大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盤活力度,市場化運作,吸引民資,實現互利共贏。穩妥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保障農民農村獲得更多入市增值收益。持續深化“千萬工程”(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因地制宜,協同發展鄉村休閑、生態旅游、綠色康養、文化創意等鄉村新業態,促進農民增收,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四是以數字化改革促進強村富民。通過推進集體經濟管理數字化,全面對接基層公權力監督平臺,助推農村集體資產實時監管和保值增值。通過迭代升級“浙江鄉村大腦2.0”,加快“浙農”系列應用開發,加快農業農村領域核心業務和重大任務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推動數字技術與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通過優化“浙農富裕”信息系統應用架構,不斷完善“農房盤活”“靈活就業”“農業保險”“浙農幫扶”等應用,加快建立省市縣貫通的幫農促富治理和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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