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休假權、傳統文化、建設“一帶一路”、官場新秩序、國民的“優根性”、社會治理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劉武俊:制定專門休假法律,讓休假權的保障真正有法可依】
司法部《中國司法》雜志總編輯、研究員劉武俊表示,勞動者不是只會勞動的機器,而是享有休假權的公民。尊重公民的休假權是憲法宣示的“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應有之義。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休假權,就應當摒棄“加班為榮”的上班文化,嚴格規范加班行為,遏制朝九晚“無”現象。關鍵是要向八小時要效率、出成績,加班加點只是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措施,而不應該成為常態。更新工作理念,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能力,轉變工作作風,才是解決加班問題的正道。
尊重公民休假權,就必須構建適度勞動制度。勞動必須適度,過度勞動是不符合人性的。尊重公民休假權,就必須真正落實帶薪休假法律制度。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基本前提是要加快休假立法,健全和完善休假法律法規制度。目前有關休假的法律規定散見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有必要為公民休假專門制定一部行政法規乃至法律,讓休假權的保障真正有法可依。
摘編自《文匯報》
【鄧曉芒:只有批判傳統文化才能真正地弘揚傳統文化】
華中科技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鄧曉芒表示,儒家文化在今天迫切需要進入一個自否定的程序,才能保持自己繼續發展的生命力。我曾經在很多地方表達過這樣的原理:只有批判傳統文化才能真正地弘揚傳統文化,否則只能是敗壞傳統文化。儒家思想的生命力在今天,就體現在它是否有勇氣、有能力展開一場自我批判。凡是對儒家文化不加批判地一味捍衛和繼承的人,都只能把儒家文化推入絕境。他們以儒家文化的正宗代表自居,卻沒有想到自己的做法適得其反,他們才是儒家文化的埋葬者。
在中國這樣一個受儒家思想浸染2000多年的國度,一個現代學者完全擺脫儒家精神幾乎是不可能的。這從根本上來說還不止是一個思想影響的問題,而是一個生存方式的問題。儒家思想本身正是在這種幾千年一貫的生存方式的基礎上生長起來的。這種情況好壞與否這里不作價值評價,至少這是一個誰也擺脫不了的客觀事實。
摘編自《探索與爭鳴》
【趙龍躍:建設“一帶一路”需要我國在規則構建發揮領導作用】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全球價值鏈時代國際規則制定與我國的對策研究”負責人、南開大學教授趙龍躍撰文指出,在對外開放新階段,我國面臨的規則標準限制和爭端越來越多。建設“一帶一路”面臨復雜的國際形勢和挑戰,如果不有的放矢逐一應對,將影響“一帶一路”戰略的順利推進。首先,美國積極推動“超區域”貿易協定談判,試圖繼續掌控新一輪國際經濟貿易規則制定的主導權。 其次,大國在亞太地區的戰略競爭不斷加劇,東亞區域經濟合作凝聚力有所下降、進展緩慢。在美國高調戰略東移、推行亞太經濟方略的大背景下,如何協調中美日的戰略競爭,直接影響著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的進程。最后,俄羅斯積極推進歐亞聯盟建設,以維持和提升其在中亞地區的影響力。
應對復雜多變國際局勢的最好方式是練好內功。建設“一帶一路”需要我國有關部門在對外開放的新階段,進一步調整思路、更新觀念,在引領國際合作機制建設和規則制定方面,貢獻中國智慧,發揮領導作用。其一,從“互惠互利”到“包容惠及”,樹立“責任意識”。其二,從“以經促政”到“政經兼顧”,形成處理政治關系與經濟合作的新思路。其三,從強調“對外開放”,到塑造“雙向開放”,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創造有利國際環境。其四,研究借鑒古絲綢之路的啟示,逐漸形成“一帶一路”合作的主題思想和指導原則。其五,積極發揮領導作用,引領合作的規則制定與機制建設,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更多公共產品。
摘編自《光明日報》
【鄭永年:官場新秩序已建成的麻痹思想要不得】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CCG學術專家委員會主任鄭永年表示,十八大以來,中國經濟已經由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然而,經濟新常態下官場出現了不可預期的常態,即官員不作為的常態,因此,要建立有所作為的官場新秩序。當下,不僅經濟要轉型,吏治本身也應該進行轉型。轉型的方向,就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后,一些官員認為搞改革很麻煩,害怕犯錯誤,不作為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是我們不愿意看到的常態。中國需要設計一個物質和精神層面平衡的官場秩序體系。官場秩序要在法治的制約之下,還要靠德治(為人民服務)來約束。在物質方面,可以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來隨時衡量、調整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中國官場新秩序已經建成的這種麻痹思想要不得,比如中央的大規模反腐敗,很可能有“蒼蠅”“老虎”的反撲;制度建設永遠在路上、沒有終結。從法治建設的角度來說,我們的目標就是要將法治建設置于官場秩序之中。永遠不能有官場秩序已建成的麻痹思想,官場建設永遠在路上,這是一個永恒的過程。
摘編自《人民論壇》
【馮顏利:應旗幟鮮明地談一談國民的“優根性”】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馮顏利指出,我們應旗幟鮮明地談一談國民的“優根性”,以正視聽。梁啟超、魯迅等人從反思國民的精神狀態出發,的確曾強調要去除國民的“劣根性”。但他們的這些說法和觀點,大都針對當時國民中存在的問題而言,而且更多體現了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激憤情緒,未必全是平心之論。他們對我國國民的“優根性”并不否認,沒有失掉價值觀自信。
中華民族曾長期領先世界,中華文明源遠流長,是人類歷史上唯一沒有中斷過的文明;當代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并以負責任大國的姿態,不斷走向世界舞臺的中心。在這些歷史和現實成就面前,那些一味強調我國國民“劣根性”的論調顯得多么蒼白無力!事實上,對中華文明和中華價值觀,很多西方有識之士也是充分肯定的。我國國民的“優根性”是中華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突出表現,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精神基礎,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力量源泉。那么,我國國民到底有哪些值得稱道的“優根性”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此進行了科學概括和提煉,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就是其主要內涵。
摘編自《人民日報》
【劉長秋:市場、道德與法律中,法律應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主導作用】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長秋認為,市場、道德與法律作為當代人類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所最為倚重的三種基本的調節手段,在社會治理過程中發揮著缺一不可的重要作用。從市場、道德與法律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次序、原因等諸多方面來加以考察,在當代社會發展過程中,法律的作用更應當受到關注和強化,其在社會治理過程中應當發揮主導作用。歷史上,在對市場逐利性進行制約的過程中,道德曾長期居于主導地位,現在還有很多人推崇“德主刑輔”。相比市場與道德,法律更趨于理性,而且具有特定的強制力,應成為三者出現交織糾葛時的最終定奪者。現實中很多時候法律與道德、市場是相互沖突的,但這是我們相信法治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摘編自《大眾日報》
(光明網記者蔣正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