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社會心態調節和輿論引導的建議
在“十三五”期間,社會結構調整、不同群體和階層的社會沖突和社會矛盾進入了一個常態化階段,應明確地把社會心理建設、社會心態培育納入治國方略中,為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偉大目標調動社會心理資源。
(一)從滿足民眾需求入手,激活全民奔小康的心理動力,引導民眾修身齊家,守法有德,有序參與經濟、社會、文化、政治和心理建設
1.以“讓我們生活得更美好”為理念,激活民眾追求幸福的心理動力。調查數據支持這樣的判斷: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中國人最大的共識是“生活得更美好”。它能夠最大限度地彌合各階層、各類別之間的沖突。民眾的多種需求可以概括為:一要保障生活安全;二要社會平等相處;三要體現自我價值;四要未來充滿希望。改革開放初期的15年間,中國有市場經濟起飛階段全民動員的經驗,說明社會發展的內部動力在于脫貧致富、建設小康社會的強大需求。應將內部動機充分調動起來,形成中華文明下的“中國精神氣質”,以此作為實現中國夢的社會心理動力源。
2.從“修身、齊家”著手,培育健康公民人格,重塑社會道德,樹立個人法制觀念,培養規范意識和守法行為,鼓勵公民參與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中國人生活的基本單位是家庭,家和萬事興。圍繞“讓我們生活得更美好”的主題,利用多種媒體和小環境輿論,強化家庭美德、家庭幸福的價值。要以契約觀念、法制觀念、倫理觀念,處理好群己關系和群際關系,即從“家庭”認同延伸到“家園”認同(社區、社團、城鎮、都市、國家),從家庭親密延伸到社會凝聚。
重塑社會道德首先就是要完善公民人格,通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使得青少年能夠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和健康人格。推動全社會的私德培育和公德養成,從家庭關系、代際關系等入手培育每個公民具有健康的人際關系,形成勤勉、自制的社會風氣,激勵每個公民養成自我修養、自我道德完善的“修身”習慣。
個人法制觀念的建立也是公民人格培育的重要內容。公民意識只有在公共生活中才能養成,全社會,特別是大眾傳媒的任務,是要讓每一個公民通過公共參與深刻理解公民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全社會形成對于遵守道德和法律行為的褒揚氛圍,鼓勵公民的公共參與行為,為公民參與提供有效保障,使他們體會到作為公民的自尊和自豪感,體會到公共參與過程中實現個人價值的效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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