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度實現治理過程的公開與協商
創新政府治理過程,公開透明是關鍵。要以民主協商的治理過程與公開透明的治理過程為要點。尤其隨著互聯網技術迅猛發展、加上大數據時代的要求,只有公開透明的治理過程,才能讓多主體參與、多方面監督。政府信息公開,是現代政府治理的一個基本前提。當前一些地方干群關系、官民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權力行使與履行職能特別是與利益分配相關的職能履行過程不透明導致的,使部分群眾感到不公平、不公正。實現政府轉型和創新治理,必須重塑和完善政府公開的流程與環節,真正實現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創新政府治理過程,民主協商是基礎。面對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的新形勢,面對社會新舊矛盾相互交織的新變化,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思想觀念多元多樣的新情況,加強政府治理過程中的協商,有助于提升科學民主決策質量、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多方主體協商,要求政府治理過程中增強協商的廣泛性和針對性,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的,重視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吸納社會公眾特別是利益相關方參與協商。實現民主協商的政府治理過程,按照政府公共政策涉及的不同群體、不同層次來設計協商的環節、程序,完善協商機制,實現在不同的公共事務領域多方主體平等合作治理的目標。關鍵是政府與其他主體參與的這個協商過程也必須是透明的、能夠接受監督的。
當然,全面實現這三個主題的政府治理創新,還有一個根本原則是必須堅持依法行政,這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根本要求。政府的治理創新一定是堅持依法治理的創新,創新治理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實現“十三五”規劃的主要目標和發展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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