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教育公平、共享經濟監管、人格權、脫貧攻堅十大關系、氣候問題、社會情緒的引導調適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熊丙奇:消除歧視,讓受教育者感到每類教育都是有價值選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指出,對于農村學生來說,國家擴大重點大學招生計劃,當然是一件大好事。但是,不能忽視的是,在我國一些農村地區,出現了新的“讀書無用論”,其邏輯是,如果考不上重點大學,那上大學就沒有多大價值,既然上大學沒有多大價值,也就不要讀高中,進而初中也不必讀了。前不久,有媒體曾發起討論,要不要上“爛大學”。其實,只有上名校才有出路,不僅對農村學生來說,會產生嚴重的教育焦慮,就是對城市學生來說,也會讓不少只能進二本、三本和高職高專的學生,十分迷茫。
給農村生公平的上重點大學的機會,這是教育公平、高考公平的要求。我國要努力做好這一工作,不斷擴大教育公平。但這還不夠,還應在增加重點大學在貧困地區、農村地區的招生計劃的同時,消除將大學分為三六九等的歧視性做法,給各類教育、每所學校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促進每所學校辦出特色,讓受教育者感到每類教育都是有價值的選擇,這才能給所有學生廣闊的出路。教育公平是一個全面的系統的工程,我國在追求教育公平方面,應該立足于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不斷追求更高層次、更深入的教育公平。
摘編自《文匯報》
【羅賓·蔡斯:政府對共享經濟監管要允許試錯少“吹哨”】非營利性環保組織“世界資源研究所”的董事羅賓·蔡斯認為,用“一管就死,一放就亂”這句話來描述對共享經濟的監管很有趣。自主性和獨立性是將人人共享與其他經營模式區分開來的關鍵因素,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這類共同體的最大優勢在于人們可以自主創業,所以,不到萬不得已,政府還是少管的好。很多平臺在發展過程中,會不斷地試錯,從錯誤中得到進化,在一家新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前,政府要少“吹哨”。
為此,建議政府:第一要允許個人進行小的試驗,因為我們需要不斷試錯。如果確實需要進行必要的管理,政府首先應該做的是向平臺施加壓力,從而保護個體經濟的流動性。人人共享結構的優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參與的多樣性。若是把多樣性抽走,也就抽走了彈性和冗余,抽走了創新能力和創造能力,抽走了本土化和人文情懷,抽走了快速的閑置資產合伙投資,也抽走了極速的遞推學習能力。第二是政府應該制訂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稅務和管理條例。要大膽建議各國政府,將勞動標準、補償保險、健康福利等福利惠及每一位公民。因為在傳統的就業中,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提供各種勞動保障和勞動福利,但在共享經濟模式中,一個人可能會在數個平臺上工作,卻并不固定從屬于其中的任何一個平臺,這樣也就沒有了機構為他提供勞動保障和福利。
摘編自《解放日報》
【王利明:新時代的人格權更為重要和迫切】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指出,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現今的人權觀念較之前有了較大進步,這客觀上也要求人格權制度要隨之完備和加強。尤其是我們當前處在互聯網和大數據盛行的時代,一些高科技發明的誤用或濫用,會給個人隱私等人格權帶來現實威脅。面對這種現實,有針對性地加強人格權立法,提升人格權保護,就顯得更為重要和迫切。加強人格權立法,是編纂民法典的一項重要任務,而編纂民法典,離不開民法通則頒布實施所積累的法律經驗,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此有普遍共識,人格權立法同樣如此。民法通則將人格權與物權、債權等權利并列規定,并單設一節對人格權做了較為系統和集中的規定,這種做法被實踐證明是成功的立法經驗。為了體現立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為了繼承和總結民法通則的成功經驗,在民法典中將人格權法獨立成編,就是順理成章之舉。
從世界潮流來看,21世紀是一個尊重人格尊嚴、保護人格權的時代。正如日本民法學者大村敦志所說,從民法角度來看,21世紀是人格權世紀。我國自然也不例外。另一方面還要看到,我們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使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環境更為良好,這就必然要求人生活得有尊嚴,包括人格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與這樣的歷史語境相契合,民法典將發揮最根本的私法保障作用,而將人格權法獨立成編并做系統化的規定,有助于實現21世紀的時代要求。
摘編自《光明日報》
【劉奇:處理好脫貧攻堅十大關系】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清華大學農硏院博士生導師劉奇指出,打贏脫貧攻堅戰是黨中央剛剛發出的動員令。數字化生存把人類帶入“精準時代”,扶貧開發進入攻城拔寨階段,為打贏這場攻堅戰,扶貧工作的任務、方法、路徑等都需要重新審視,做出調整,其中尤其要處理好一些涉及重大問題的諸種關系:一是脫貧與致富的關系。二是窮人經濟學與經濟學家經濟學的關系。三是傳統窮人與現代窮人的關系。四是溫飽與環保的關系。五是口袋與腦袋的關系。六是面子與里子的關系。七是對上與對下的關系。八是死錢與活錢的關系。九是大開發與大開挖的關系。十是個體與集體的關系。
摘編自《北京日報》
【姚新中:氣候問題是一個價值和道德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院長姚新中指出,既然氣候問題是人的問題,那么它就必然是一個價值和道德問題。儒家對于氣候變化的道德責任來自于其對自然萬物與人的關系的理解。氣候變化應該是自然的自我更新過程。但當代的氣候急劇變化不是自然現象,而是人為過度活動造成的。人類追求自身物質利益無可厚非,滿足自身需要也順理成章。但如果這樣的追求超出了人類生存和必要發展的界限,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能力,那就變成了貪婪,必然會帶來嚴重的生態后果。任何損害天地的行為都是對人類整體利益的損害,必須加以制止。
《禮記》中的天地概念不僅倡導以天地為本源,而且建立起尊天敬地的價值觀。在以天地為本源的價值觀基礎上所提出的天地與人一家的觀念,特別強調人對天地萬物和保護物種的道德責任。儒家以家庭道德為基礎,因而儒家對天地的道德責任也以家庭道德的方式展開。通過倫理的“好德”與“惡德”來強化人對生態萬物的倫理責任,儒家實際是要表述傳遞這樣一個深度生態觀,即人與天地是一體的,對待自然就要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保護自然萬物、保護生態多樣性也就是保護人類自身、保護家庭眾多成員。這樣的人與天地萬物一體的思想被后來的儒家進一步發展,成為儒家世界觀、生態觀的價值基礎。這是儒家的優秀思想資源。我們今天思考氣候變化與全球責任問題時,應該認真汲取。
摘編自《北京日報》
【孔德明:加強社會情緒的引導調適】海南廣播電視總臺臺長、黨委書記孔德明指出,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既面臨難得發展機遇,也面對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社會情緒總體健康和諧,但日益呈現多元多樣多變的態勢。不同的思想認識、多元的利益訴求、復雜的社會環境、紛繁的媒介傳播帶來各種社會情緒的交織與碰撞,使其愈加呈現不均衡、不穩定的多態并存特征,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都是一個嚴峻考驗。對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采取多方面舉措,努力加以引導和調適:一、發揮體制優勢,完善治理體制。二、健全協調機制,維護群眾利益。三、加強輿論宣傳,培育理性心態。四、堅持價值引領,增強社會共識。
摘編自《人民日報》
(光明網記者 康慧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