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有利于“雙創”的市場環境
各級政府應承擔更多責任,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型創業企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通過不斷完善所需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不斷清除制約“雙創”的障礙,做好創業創新者的“后臺服務器”。
——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對高校畢業生創新型創業企業給予更多關注,開發針對該類企業的金融服務產品,幫助解決初創期“資金難”問題。
——鼓勵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采購商品和服務時,適當向高校畢業生創新型創業企業傾斜,幫助解決初創期“銷售難”問題。
——完善新興行業法律法規,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創新型創業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注重對該類企業的政策和法律實務培訓,使其學會用法律保護智力成果。
提高扶持政策的協調性和針對性
提高政策的協調性和針對性,在高校畢業生創新型創業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實行相應的扶持政策。
在企業創立前,簡政放權,降低行業準入門檻,簡化資格審查和辦理流程。試行將事前審批改為事前備案和事中事后監管,降低企業創立的時間成本。
在企業孵化期,發揮種子基金的引導作用和政策性資金的杠桿效應,引導民間資本參與,推動創新型創業項目發展壯大,扶持創業者順利度過孵化期。
在企業成長期,政府可采取就業人員落戶加分、員工社保補貼等政策,支持企業吸引優秀人才。并且與高校、科技園區聯合搭建平臺,推進扶持政策真正落地,為青年人創新創業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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