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商業模式:客戶主導
歸根結底,“互聯網+”的商業模式就是真正實現以消費者為中心,為海量消費者提供個性化產品和服務。如果沒有互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沒有“云商業”邏輯的發展與成熟,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客戶主導模式就是紙上談兵。
互聯網匯聚分散的個性化需求,既降低了企業之間的協作成本,也降低了企業與消費者、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協作成本,買賣雙方從未如此容易地實現對接。這種協同成本的持續下降,使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可以更容易地匯集、分類、呈現零散的個性化需求,實現與企業的有效對接。隨著一個又一個環節被互聯網化,在云計算和大數據的支撐下,產(B)消(C)雙方開始新一輪協同演化。C端消費者的角色與行為,借助互聯網和云計算的力量發生根本轉變,讓B端企業既感受到巨大的變革壓力,也看到真正實現以消費者為中心商業模式的曙光。“互聯網+”時代是一個大變革時代,也是消費者主權時代,消費者成為市場的主導力量。因此,以行動兌現消費者主權,全力滿足顧客需求,真正實現價值共創,正在成為一批目光敏銳的互聯網企業的實際行動。
“互聯網+”的組織模式:云端制與小微化
在“云(云計算)+網(互聯網)+端(智能終端)”的信息傳導模式下,開放式、分布式、對等性等技術特征必然映射到企業組織管理之中,企業組織模式開始出現云端制與小微化。
隨著消費者之間、消費者與企業之間、企業之間廣泛而深入地聯網,企業面對著至少三張正在形成的“網絡”:基于消費者個性化需求且相互連接的動態需求網絡,基于企業間分工協作的協同網絡,基于企業內部結構并以流程為核心的結構網絡。面對這三張網絡,企業只有實現組織模式轉變,以“云端制”來構建組織模式,才能真實有效地感知、捕捉、響應并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從價值鏈角度看,企業設計、研發、制造等多個環節都出現了一種突破企業邊界、提升社會化協作的趨勢,如眾包模式。從企業與消費者的關系看,B2C的模式是由企業向消費者單向交付價值;在C2B模式下,價值將由消費者與企業共同創造,如消費者點評、設計參與、個性訂制等。從產業組織視角看,更多企業在走向“云平臺+小前端”的組織方式。
“互聯網+”也在加速企業組織小微化趨勢。隨著多品種、小批量范圍經濟在眾多行業不斷擴展自己的空間,越來越多的企業組織規模逐步走向小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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