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建立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堅持分類施策、精耕細作,逐步構筑起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積極擴大服務業開放,加快推進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積極推進國際創新合作。積極落實中韓、中澳自由貿易區談判成果,打造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升級版,推進中國與有關國家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和建設進程,穩步推進中歐自由貿易區和亞太自由貿易區建設,適時啟動與其他經貿伙伴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三十一)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推進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支持聯合國、二十國集團等發揮全球經濟治理主要平臺作用,推動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發揮作用,共同提高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領域的發言權和代表性。全面參與國際經濟體系變革和規則制定,在全球性議題上,主動提出新主張、新倡議和新行動方案,增強我國在國際經貿規則和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三十二)構建多雙邊、全方位經貿合作新格局。堅持正確的義利觀,弘義融利,因地制宜,務實合作。豐富中美新型大國關系的經貿內涵,深化中歐多領域合作,協同推進中美、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統籌國內改革與對外開放進程。促進中俄經貿關系跨越式發展。深化同發展中國家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宏觀政策溝通與協調。完善區域次區域合作機制,發揮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上海合作組織作用,強化中非、中阿、中拉等合作機制。推進大湄公河、中亞、圖們江、泛北部灣等次區域合作。多雙邊合作機制要加強統籌、提高效率、講求實效。
(三十三)建立國際經貿談判新機制。抓緊建立依法有序、科學高效、協調有力、執行有效的談判機制。統籌談判資源和籌碼,科學決策談判方案,優化談判進程。加強談判方案執行、監督和談判績效評價,提高對外談判力度和有效性。充分發揮有關議事協調機制的積極作用,完善國際經貿談 判授權和批準制度。
八、構建開放安全的金融體系
提升金融業開放水平,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范圍、方式和規模,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三十四)擴大金融業開放。在持續評估、完善審慎監管和有效管控風險的基礎上,有序放寬證券業股比限制,有序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形成公平、有序、良性的金融生態環境。提升金融機構國際化經營水平,鼓勵金融機構審慎開展跨境并購,完善境外分支機構網絡,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強在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領域的國際合作。建立健全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國際金融合作機制。
(三十五)推動資本市場雙向有序開放。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便利境內外主體跨境投融資。擴大期貨市場對外開放,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境外機構從事特定品種的期貨交易。研究境內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和企業在有真實貿易和投資背景的前提下,參與境外金融衍生品市場。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逐步開放金融衍生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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