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 任 遠
無論是在世界范圍內進行比較,還是在歷史視野下進行觀察,我國當下正經歷著規模巨大的人口遷移流動。“大遷移”背景下的社會分化問題被廣泛加以關注,大量遷移流動人口難以有效融入城市,帶來城鄉之間、城市內部的社會分化。與此同時,“大遷移”背景下也出現相當嚴峻的“大留守”問題。我國當前有6000多萬留守兒童、5000多萬留守婦女和5000多萬留守老人。
雖然在任何時期的遷移流動過程都存在移民過程中的家庭成員留守,大遷移時代的“大留守”在這個意義上似乎是必然的。但是遷移家庭的生活分離和成員留守的比例太高,仍然構成了不正常的現象。“大留守”說明城鎮化過程中出現了突出的家庭分離。城鎮化發展將家庭扯碎了,或者說由于城鎮化過程中的制度壁壘和不當安排,對移民家庭生活中帶來不利影響。家庭作為社會運行的微觀基礎,家庭結構的被撕扯和家庭功能的弱化,使得這樣的城鎮化影響了人們的生活福利和城鄉社會發展。
最近一段時期以來,留守兒童問題和留守兒童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尤其突出,與留守兒童關聯的意外死亡、自殺問題、安全問題、心理問題和教育問題等等都說明這一問題的嚴重性。據報道有1000多萬留守兒童“一年到頭見不到爸媽”(《東方早報》2015年6月19日),成為了實際生活中的“孤兒”。應對解決大遷移過程中的兒童留守,成為保障城鎮化過程中家庭幸福和民眾福利的重要社會問題。
我根據最近國家婦聯(2013)關于流動兒童的調查數據略算了一下,在發生遷移的有子女的家庭中,學齡前兒童的隨父母遷移率基本上是29.5%,小學和初中的義務教育時期兒童隨父母遷移率大約是33.8%,高中階段的兒童隨父母遷移率大約是32.2%。也就是說,在有未成年子女的遷移家庭中,子女未隨父母一起流動、留守在農村的比例基本超過三分之二。在當前的人口大遷移流動過程中,留守兒童的規模和比重顯得非常巨大。嬰幼兒和兒童總體上隨同父母遷移率較低,較多地被留守在農村中,因此帶來家庭生活分裂。
大遷移過程中的留守兒童具有分年齡上的差別性。按照羅杰斯(A. Rogers)等的經典論述,認為嬰兒和兒童跟隨父母的遷移率隨年齡增加會遞減,就是嬰兒和學齡前的隨遷率更高,到學齡階段后逐步降低。但是中國的嬰兒和兒童的分年齡組遷移率的情況是不同的。雖然目前還缺乏準確可信的分年齡組的遷移率數據,但是根據對六普數據的初步分析證明,0歲的人口遷移率是顯著更低的。流動人口在生育的時候多數會選擇返鄉生育,實際上降低了嬰兒和幼兒的遷移率。流動家庭在生育期返回農村和流出地進行生育,以及進行嬰幼兒健康護理和生活照料,突顯出城市對流動家庭生育服務水平的排斥性。在嬰兒和幼兒逐步長大以后,他們才隨著父母開始遷移。數據還表明嬰幼兒階段的男嬰隨著父母遷移實際上是高于女嬰的,也就是遷移家庭往往更將男孩帶在身邊共同遷移,而女嬰則有更大的概率被留守在農村。
除了嬰幼兒和兒童隨遷率較低而成為在農村中的留守兒童。出現留守兒童還有另外一種原因,即對于隨父母流動的兒童隊列來說,他們在學齡階段后開始出現返回農村就讀的情況,特別是10-11歲以后初中階段的流動兒童的返鄉更加明顯。初中階段流動兒童的返鄉,實際上受到城市中考和高考政策的顯著影響。因為流動人口不能在流入地進入公辦高中和參加異地高考,所以被迫回到家鄉。而不同地區的中考和高考的教學內容還有差別,因此如果要在流出地高考,就必須要早些回到流出地。在高考的競爭壓力下,一些流出地甚至還要求考生必須在高中就讀一年以上才能報名參加高考,這樣逼迫流動兒童需要在初中或者高中時期回到流出地的中學參加當地的中考和高考。
0-17歲的分年齡遷移率的具體數據和更細致的遷移流動模式還值得進一步研究,但是可以有理由判斷,我國人口大遷移流動過程中的嬰幼兒和兒童遷移表現出一些特點:一是總體上兒童的隨遷率較低,帶來較為嚴重的留守兒童問題,帶來兒童和遷移流動父母生活的分離。二是留守兒童問題實際上存在兩類留守,不僅有父母遷移流動以后子女留鄉的留守,也有兒童隨父母流動以后返鄉就學的留守。兩類留守兒童的年齡結構、生活安排和兒童發展面臨的問題有著不一樣的特點。嬰幼兒和兒童在成長期中的家庭分離和留守是值得關注的,而日益增多的流動兒童的返鄉留守同樣值得重視,他們的學業問題、心理問題、家庭問題和發展問題結合在一起,激發出嚴重的社會問題。例如哪些從城市返回到農村讀書的留守兒童,感受到城鄉的巨大差異和無法在城市繼續學習和發展的不足,他們的挫折感表現得更加明顯,有的時候帶來的社會問題還更加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