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研中心)首次向社會公開了"383"改革方案總報告全文,“建立廉潔年金制度……加快官員公布個人財產進度”作為八大領域中改革的具體措施之一列入其中。報告公布之后,“建立廉潔年金制度”迅速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成為議論的焦點。 |
方案現狀
“廉潔年金制度”并不陌生,至少與其近似的“廉潔公積金、廉政金”在各地已早有實踐??陀^地說,廉政公積金試驗越來越有了理性和可行的地方,早已超脫了“紙上談兵”和直接與福利掛鉤的層次,但是,這依然沒有減少質疑和詬病,而一些地方在短暫試驗之后的夭折狀態,似乎也佐證著廉政公積金多舛的命運。
建立廉潔年金制度,公職人員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的退休后方可領取。此外,率先從公共部門及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員公布個人財產進度。
今年5月,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原副司長張建明曾在海南表示,我國正在探索建立針對公務員的廉政年金制度。今年開始,中紀委要求,對領導干部申報的個人重大事項進行抽查,反腐專家認為,這可認為是我國推進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一個過渡辦法。
廉潔年金數額該定多少?目前,新加坡、中國香港都已實行廉潔年金制度,廉潔勤政的公務員在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大筆(比如香港約為400萬-500萬港元)廉潔金,但如果公務員在職期間被發現腐敗行為,這筆錢將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職人員的腐敗動機。我國曾在江門試行這一制度,但后來已在實際操作中停止。
專家觀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北航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 任建明
最為理想的反腐敗制度效果是使腐敗成為一種“高風險、低收益”的行為,而讓廉潔行為得到好處?;仡櫸覈^去多年的反腐敗努力,一個問題就是腐敗好處很大、廉潔吃虧不小。未來努力的方向應是使廉潔勤勉者得到褒獎和實惠,使腐敗分子得不償失而不是有利可圖。要普遍地、根本性地改革我們現存的制度,使廉潔勤勉者得到褒獎和實惠,使腐敗分子得不償失而不是有利可圖。在絕大部分制度上,其實不需要我們原創,而只需要克服保守思想、堅持科學化的主張,拿來人家先進、成熟的制度就可以了??梢钥隙ǖ卣f,這個世界上已經有成熟的、科學的公職人員官職晉升制度、薪酬制度以及反腐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