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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龍文進(中國農業大學農產品市場中心研究員)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對完善鄉村人才培育和發展機制作出部署,明確提出要壯大農村各類專業人才和實用人才隊伍。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也強調,要“壯大鄉村人才隊伍”。人才是發展的“第一資源”,面向未來,必須進一步壯大農業農村科技人才隊伍,更好地服務農業強國建設,推動鄉村全面振興。
當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
首先,人才“引進難、留住更難”的問題還較為存在。一些地區雖然出臺了一系列人才引進政策,但許多政策流于形式,缺乏真正的吸引力。許多基層地區薪酬待遇偏低,甚至低于城市同類崗位收入水平,加之農村地區生活條件相對艱苦,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不夠完善,難以滿足人才及其家庭的基本需求。這種狀況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到農村就業對年輕農業科技人才缺乏吸引力,基層農業科技人才隊伍難以保持穩定,影響了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的連續性和實效性。
其次,當前的科技人才培養模式存在與農業農村基層實際需求脫節的問題。目前,我國農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培養更多側重于學術理論研究,強調科研論文發表和理論知識掌握,而實踐操作技能培養不足,缺乏基層實踐經驗。許多農業專業大學生在校期間很少深入農村一線開展實踐鍛煉,畢業后直接到基層工作時往往出現“水土不服”,難以滿足農業農村發展的迫切需求。
再次,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不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難以落地。目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渠道不暢通,許多農業院校和科研機構的成果停留于實驗室階段,難以順利進入農村生產實踐。同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存在人員結構老化、專業技術人才缺乏、資金投入不足、設備設施陳舊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科技成果的有效推廣與應用。此外,推廣人員的激勵機制不健全,許多基層農業科技推廣人員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足,進一步導致農業科技成果難以真正惠及廣大農民。
同時,現有農業科技人才評價考核機制存在缺陷。當前的人才評價機制過于單一,普遍強調論文數量、課題項目和科研經費等指標,忽視了農業科技人員在基層一線提供技術服務、解決實際生產問題的現實貢獻。
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首先,要強化政策保障,加大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的待遇和激勵力度。各級政府應增加財政投入,逐步提高農業農村科技人員的薪資水平,建立健全專項補貼制度和津貼標準,確保農業科技人員的收入與其貢獻相匹配。同時,應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醫療保健等方面出臺切實有效的優惠政策,真正解決農業科技人員的后顧之憂,使其能夠安心扎根基層、服務農村。
其次,要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實踐導向,確保農業農村科技人才真正適應農業農村發展的實際需求。農業高校和科研院所應積極推進實踐教學改革,著力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增加學生深入農村基層鍛煉、實習實踐的機會,培養符合基層需求的復合型、應用型農業科技人才。同時,要大力推動校地合作、校企聯合,推行“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例如,湖南農大等多所涉農高校與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合作,結合地方政府和相關單位的實際需求,推出了“農科生訂單式培養計劃”“訂單定制人才培養計劃”和“鄉村振興專項”等一系列培養方案。山西省還針對一批急需緊缺的涉農本科專業,通過高考選拔實施單獨劃線、單獨錄取,開展公費農科生培養,畢業后定向就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科技小院”模式近年來在全國各地迅速推廣。科技小院兼具科技創新、社會服務和人才培養三大功能,已成為農林類高校開展“三農”科技服務的重要平臺。未來,應進一步借助科技小院等形式,推動涉農教育與生產實踐更加緊密結合。
再次,要加強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暢通科技服務渠道。建議進一步擴大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的實施規模并加大補助力度,增加資金投入支持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改革和建設,健全覆蓋基層的農業科技服務網絡,鼓勵和支持農業科技人員深入田間地頭,直接服務廣大農民。同時,積極搭建農業技術服務平臺,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農業技術傳播效率。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要進一步擴大和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福建省最早實施了科技特派員制度,實現了科技特派員技術和創業服務鄉鎮全覆蓋,服務領域涵蓋一二三產業全產業鏈。建議未來逐步推廣產業技術顧問組和科技特派團的模式,最終實現所有縣級地區的全面覆蓋。
另外,針對當前農業科技人才評價考核機制存在的問題,應建立多元化、差異化、實效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并積極落實基層農業事業單位崗位傾斜政策。第一,構建多維度的綜合評價體系,將科研成果轉化效益、技術推廣應用成效、農民增收貢獻度等因素納入評價指標體系,體現農業科技人才在實際生產一線的貢獻與價值。第二,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崗位的農業科技人才,科學制定差異化的評價標準。對從事基礎研究的人員,應側重于對其學術創新能力的評價,而對技術推廣人員,則應更加突出實踐應用成效和服務基層的能力。第三,建立與不同人才群體適配的職稱評定機制,為長期扎根基層的農技人員開辟專門的職稱晉升通道,將解決農民實際問題的能力、基層服務年限等作為重要的評價指標,激勵更多人才扎根基層、服務農業農村發展。第四,適當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讓農民、農業企業等服務對象參與人才評價過程,增強評價的客觀性與公正性,更精準地反映農業科技人才的實際貢獻。
總之,壯大農業農村科技人才隊伍,不僅僅是農業農村、教育科技部門或政府的責任,更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各級政府要主動作為,切實拿出真金白銀的政策扶持;農業高校和科研機構要主動對接農業農村需求,真正培養適合農業農村發展的復合型人才;涉農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積極參與農業科技人才培養與成果轉化,形成產學研一體化;社會各界和媒體也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業農村科技人才的社會地位和榮譽感,營造尊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的良好氛圍。
【本文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項目“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研究”(23LLMLA019)的階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