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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建華(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式現代化研究院黨委書記、教授)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掌握和運用科學方法,是我們黨百余年來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原因和寶貴經驗。所謂方法,在哲學意義上,就是主體認識和改造客體所采用的工具、手段和程序,是主體對客體本質和規律的自覺運用。方法科學,則水到渠成甚至事半功倍;方法不對頭,則事倍功半甚至一敗涂地。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始終堅持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方法論觀察世界、引領時代、指導實踐,形成了豐富、全面、系統的改革方法論,推動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推動新時代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經濟和社會、政府和市場、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重大關系,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指出,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處理好方方面面的關系,需要講求科學方法。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明需要處理好四對關系,即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堅持改革和開放相統一、處理好部署和落實的關系。這些重要論述為我們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轉化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強大力量提供了方法指導、實踐指南。掌握和運用科學方法,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證,是黨員、干部的基本功和必修課。
一、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法者,治之端也。”古往今來,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進一步深化法治領域改革,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進一步拓展法治工作空間,更好發揮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鞏固改革成果中的積極作用。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維護法治權威,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護全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能搞選擇性執法,更不能搞法外開恩。“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我國改革開放的實踐表明,法治的實現離不開改革的推動,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全局和戰略高度謀劃,大力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改革和法治始終相互砥礪、同頻共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全面深化改革為主題,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主題,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改革開放是一場深刻的社會革命。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動力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二者相輔相成、相伴而生,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有良法,方能促善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改革呈現全面發力、多點突破、蹄疾步穩、縱深推進的良好局面。同時,我們堅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國家立法節奏更快、要求更高。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完善立法體制機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等等。從編纂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到修改環境保護法,織密生態保護法網,再到修訂公司法、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積極發揮法治引導、推動、規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難題、鞏固改革成果,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成效充分彰顯。
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堅持改革和法治兩翼齊飛、雙輪驅動,必須牢牢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服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不斷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發展,不斷推動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法治對改革的引導、推動、規范、保障作用,確保改革在法治下破題、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依靠法治這個全社會的“最大公約數”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增強改革的執行力和穿透力,確保社會在深化改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把法治置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框架內推進,堅持摸著石頭過河和加強頂層設計相結合,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同時把法治服務其他領域改革和法治自身改革貫通起來,實現改革舉措相互配合、政策取向協同一致,更好破解改革難題,夯實“中國之治”的法治根基。
二、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破立并舉、先立后破,在破立統一中實現改革蹄疾步穩
“破”和“立”,是唯物辯證法的一對重要關系。唯物辯證法認為,事物的發展是新舊事物中各種因素相互較量、此消彼長的矛盾運動過程,在破與立的循環往復中,事物不斷向前發展。“破”和“立”,也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描述事物發展狀態的范疇。“破”代表著破除與變革,是對舊有思想觀念、體系或制度的批判和否定;“立”代表著建立與鞏固,是指在社會實踐的不斷探索中尋找新思路、確立新制度、形成新機制。這是“革故鼎新”的發展之道。改革有破有立,要在得其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破立并舉、先立后破,該立的積極主動立起來,而且要立得穩、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該破的在立的基礎上及時破、堅決破、徹底破,在破立統一中實現改革蹄疾步穩。實踐充分證明,“破立并舉、先立后破”是推進改革的重要方法,也是我國實現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的成功經驗。
在2022年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深刻指出,“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夠未立先破”,“不能把手里吃飯的家伙先扔了,結果新的吃飯家伙還沒拿到手”。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他進一步強調,“不能未立先破,留下制度真空,讓人無所適從,造成無序和混亂”。破和立,作為促進事物向前發展的動力,重在辯證統一,也難在辯證統一。堅持破立并舉、先立后破推進改革,才能使改革的力度、速度與人民群眾的接受程度更好統一起來,更好實現穩中求進、以進促穩。
破是手段,立是目的。“破”是為了更好地“立”。立得住,才能破得好。“立”起基礎性、先導性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之所以能夠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使人民擺脫貧困、盡快富裕起來,推動黨和人民事業大踏步趕上時代,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充滿新的活力的體制保證和快速發展的物質條件,敢闖敢試、有立有破是寶貴經驗。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取得重大實踐成果、制度成果、理論成果,非常重要的一條經驗也是正確穩妥處理破和立的辯證關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科學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在規律,加強頂層設計、總體謀劃,立新發展格局,破傳統發展路徑依賴;立新發展理念,破“唯GDP論”;立城鄉融合發展之制,破城鄉二元結構之弊;立新質生產力,破原始創新能力不強……一系列深化改革舉措推動許多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
當前,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各種利益的平衡、各種關系的協調更難,改革的復雜性、系統性、艱巨性更強。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推進改革發展、調整利益關系牽一發而動全身,尤其需要用好“破立并舉、先立后破”的方法。“破立并舉、先立后破”,需要統籌好新與舊、穩與進、當前與長遠、全局和局部、宏觀和微觀的辯證關系,把握好時、度、效,謀定后動、循序漸進,以破和立的變革之力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穩致遠。這既是對實踐經驗的正確總結,也是對改革規律的深刻揭示。
無論是破還是立,都考驗著改革者沖破思想觀念障礙的勇氣、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的擔當、夯基壘臺立柱架梁的智慧。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改革無論怎么改,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長遠的,體現黨的性質和宗旨,符合我國國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絲毫動搖,要始終牢牢立住,確保改革開放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三、堅持改革和開放相統一,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依靠改革開放增強發展內生動力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對外開放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改革越深入,對開放的水平要求就越高;開放水平越高,對改革的促進作用就越大。實踐充分表明,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我國現代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寶。
“改革必然要求開放,開放也必然要求改革。”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明改革和開放的內在統一關系。開放為改革添活力,改革給開放增底氣。正確把握改革和開放相統一的關系,才能贏得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的主動。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取得歷史性偉大成就,改革和開放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是重要原因。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引領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的同時,始終強調堅定不移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在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中不斷深化新時代我們黨做好經濟工作的規律性認識,更好地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持續注入強勁動力、指明前行方向。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一個系統工程,做好更大力度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這篇大文章,是增強中國式現代化根本動力的需要,也是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當前,全面深化改革面臨的國內外形勢更為復雜,涉及的利益格局調整和制度體系變革更為深刻,對統籌好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提出更高要求。必須堅持自立自強與對外開放的有機統一,不斷完善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體制機制,自覺把國家和民族發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點上,堅持把我國發展進步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依托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積極主動地持續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用好用足國內國際兩種資源,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更好拓展中國式現代化的發展空間。堅持改革和開放相統一,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化外貿、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快國內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轉變,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高水平開放促進深層次改革和高質量發展。
四、處理好部署和落實的關系,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干家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改革要重謀劃,更要重落實。黨員、干部要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干家。圍繞部署和落實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改革方案的設計必須把握客觀規律,充分發揚民主,順應社會期盼,注重各項改革舉措的協調配套,增強改革取向的一致性,防止和克服本位主義。這就要求我們,越是重大的改革舉措,對關聯度、協同性的要求也就越高,越不能單打獨斗、單兵突進,更不能打亂仗、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注重突出重點、系統集成,做到精準發力、協同發力、持續發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歷次黨代會、中央全會部署的改革舉措,都詳細制定實施規劃,明確改革任務分工和成果形式,實現改革任務梯次接續、前后銜接、縱深推進。確保改革取得實效,必須根據改革形勢任務變化和改革工作新情況新特點,不斷完善改革工作體制機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以改革的辦法推進改革。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的重要改革舉措,都是涉及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內容,其中有的是對過去改革舉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據實踐需要和試點探索新提出的改革舉措,旨在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這些重要改革舉措,不是用來束之高閣的,是需要付諸實踐的,必須落實落細落到位,使之更加可感可及可行。
處理好部署和落實的關系,要在明確重點,做好整體謀劃和系統布局。緊緊圍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來謀劃工作,必須具有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制約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卡點堵點問題、發展環境和民生領域的痛點難點問題、有悖社會公平正義的焦點熱點問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不斷為經濟社會發展增動力、添活力。抓住重點,突出體制機制改革,突出戰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突出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凸顯改革引領作用。強化系統集成,加強對改革整體謀劃、系統布局,在落實中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協同高效。
處理好部署和落實的關系,重在穩扎穩打,推動方案轉化和責任壓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建立健全責任明晰、鏈條完整、環環相扣的工作機制,強化跟蹤問效,推動改革舉措落實落細落到位”。措施千萬條,落實第一條。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作出的改革部署著眼的是全局,把握的是大勢,謀劃的是整體,體現的是方向。把藍圖轉變成可操作、可執行的“施工圖”,需要制定周密可行的改革方案,將各項改革目標任務轉化為一件件具體的事項、一項項落地的政策、一條條有效的措施。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瞄準關鍵點、找準發力處,使改革更加精準地對接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創造性地將黨中央決策部署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實際相結合,使改革真正落地生根。健全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把改革方案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處理好部署和落實的關系,難在久久為功,保持善始善終、善作善成。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領導班子要牢記黨和人民囑托,發揚‘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對已有的部署和規劃,只要是科學的、切合新的實踐要求的、符合人民群眾愿望的,就要堅持,一茬接著一茬干”。務實功、出實招、求實效,來不得半點虛功,容不得半點懈怠。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既要做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實事,也要做為后人作鋪墊、打基礎、利長遠的好事,既要做顯功,也要做潛功,不計較個人功名。堅守初心使命,保持方向不動搖、保持定力不松勁,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甘于做鋪墊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樹立大局意識,堅決防止和克服本位主義,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確保同向發力、形成合力。發揚釘釘子精神,拿出攻堅克難、迎難而上的政治勇氣,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往前推進,一步一個腳印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