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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運鋒(上海政法學院教務處處長、教授)
當前,中國網絡直播行業市場規模已經相當龐大,且依然保持增長態勢。網絡直播活躍了消費市場,為經濟發展注入生機和活力。但是,網絡直播帶貨市場迅速發展的同時,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非法經營、流量造假等違法犯罪現象也悄然滋生。比如,郭美美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趙靈兒涉嫌假冒注冊商標案、虛假廣告案等。“小楊哥”“東北雨姐”等網紅主播相繼陷入銷售假貨、虛假宣傳的泥潭,引發了社會公眾對直播電商產品質量問題的深度關注。當下,對直播推廣涉罪行為的刑法介入不足,難以維護網絡市場秩序、構建公平競爭環境和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此,需要從法理層面進行深入反思,積極回應網絡直播帶貨行為的規范和治理問題。
積極發揮刑法的治理作用
認真對待預防性刑法觀念。在風險社會視閾下,刑法謙抑性理念應與時俱進,在堅持刑法作為保障法的同時,需要積極發揮刑法對于社會風險的治理作用。因此,對于網絡直播平臺帶貨領域中的刑事風險,需要倡導刑法的一般預防理念,以實現犯罪懲治和預防的治理效果。網絡直播帶貨本質上是商品營銷的市場行為,以獲取經濟利益為主要目的,其中的犯罪行為基本上都是以非法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犯罪、財產犯罪。實踐中,網絡直播帶貨時實施犯罪行為收益巨大而犯罪成本較低。對此,需要積極發揮刑法對直播帶貨平臺的犯罪治理機能,尤其是通過財產刑的司法適用,剝奪犯罪主體財產性利益,抑制潛在犯罪人的非法營利動機。通過剝奪犯罪主體再犯經濟犯罪的能力,達到預防直播帶貨違法犯罪之目的。
發揮行刑協同的聯動效用。在直播平臺法律風險的治理上,需要充分發揮行刑協同的聯動效應。在強調刑法積極介入直播帶貨刑事風險的同時,要避免過度干預行政法規的適用空間。直播帶貨涉罪行為多屬行政犯,前置行政規范對網絡直播領域的違法問題基本都有規定。由此,除了需要積極關注刑法的預防性與懲罰性之外,也需要充分發揮行政法規的處罰作用。換言之,回應直播帶貨中的違法、犯罪問題,需要積極發揮刑法與行政法協同的聯動效應,才能達到治理效果的預期。對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人曾指出,針對直播帶貨這樣的新模式、新業態,必須守住法律底線,確保在規范中發展,對管理不力、屢屢出現問題的平臺,通過約談、責令改正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實,對明顯違法違規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主播和商家,依法嚴厲處罰。
提高職業禁止的刑罰適用。為了規范網絡直播行業發展,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制定了《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主播“黑名單”管理制度(試行)》(以下簡稱《“黑名單”制度》),聯合各直播平臺抵制、懲戒涉嫌低俗直播、惡意炒作、破壞公序良俗、違法違規的直播活動,對列入黑名單的主播,五年內禁止注冊和直播。《“黑名單”制度》實施至今,不斷通過公布主播黑名單的方式,凈化網絡直播平臺環境,對維護直播行業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該制度僅是行業自律性規定,并不具有法律強制性,規范治理效果有限,比如,被封禁后不少主播往往會以“小號”、借他人賬號、“不露臉”等方式重操舊業,以逃避平臺監管。因此,需要積極強化《刑法》第37條從業禁止制度的適用,在司法判決中明確禁止期限與禁止內容,賦予涉罪“黑名單”以法律強制的效力。實踐中,職業禁止制度常適用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類的經濟犯罪和財產犯罪,對刑法報應和預防功能的實現具有重要價值。相較于自由刑而言,職業禁止制度在預防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方面,能夠以更低的成本實現更好的預防效果。
積極推動平臺的規范管理
壓實平臺的法律責任。引導直播平臺企業、直播間運營者、直播帶貨人等加強“自律”,強化誠信意識和規則意識,主動補齊在落實主體責任和約束平臺內經營者方面的短板,增強直播帶貨平臺的法律觀念和責任意識。實際上,推動平臺自律與合規經營是防控網絡直播帶貨法律風險的根本。只有加強平臺自身的規范性建設,積極構建合規管理機制,打造現代化的企業管理體系,才能從根本上預防網絡直播帶貨涉法風險的發生。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層面不斷出臺的直播平臺管理規定與合規指引,比如《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北京市直播帶貨合規指引》《廣州市直播電商規范經營指引清單》《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等,都是在直播平臺的責任明確和風險預防上進行的積極探索和創新實踐。
加大行政監管的力度。根據《電子商務法》第6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商務的部門職責劃分。基于此,行政主體需要監督直播帶貨平臺經營主體嚴格履行平臺責任,對平臺內經營者履行審核義務,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針對直播帶貨這樣的新模式、新業態,行政主體一方面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另一方面必須守住法律底線,確保其在規范中發展。對管理不力、屢屢出現問題的平臺,行政監管主體應通過約談、責令改正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實。具體而言,對明顯違法違規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主播和商家嚴厲處罰,增強監管的實效性和震懾力;整合直播平臺和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力量,在平臺常態化監管的同時,以巡查、抽檢等形式將政府主管部門引入對網絡直播的實時監管中;建立負面清單監管機制,將多次出現異常預警、存在違法犯罪嫌疑的直播間和主播列入負面清單,提高直播帶貨違法犯罪行為的成本。
提升消費者的法律意識。消費者容易受到直播帶貨等各種營銷手段的影響,產生沖動消費的行為,故而培養消費者的理性消費觀尤為重要。消費者應明確消費的目的,仔細評估直播商品的實際用途,同時要摒棄虛榮心理,不將消費與身份地位掛鉤,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和實際需求進行消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直播帶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包裝廢棄物和物流運輸的碳排放,對環境造成一定壓力。社會應當倡導勤儉節約的消費理念,引導消費者做綠色生活的踐行者、推動者。面對不法商家在直播帶貨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消費者要仔細辨別商品的真偽,貫徹支持正品、抵制盜版的消費理念。如果發現直播帶貨中出現盜版商品和侵權行為,消費者應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