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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包心鑒(中國政治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制度建設是黨的建設中的核心要素、關鍵要素。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內容豐富、任務艱巨,針對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應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內在要求,當前應著重抓好黨的領導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權力監督制度等重點制度改革,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
進一步深化黨的領導制度改革,切實貫徹民主集中制。
歷史經驗表明,嚴格制度治黨,基礎是“制”、關鍵是“治”。無論是制度的健全完善,還是治理的堅強有力,都必須遵循一個基本的政治邏輯,這就是,在深入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中發展人民民主、健全黨內民主,以制度建設為動力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沒有人民民主,黨的執政地位和核心領導作用很難持久鞏固;沒有黨內民主,黨的制度建設和嚴格制度治黨很難深入推進。無論是我們黨面臨的獨有難題,還是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都迫切要求以發展人民民主、推進黨內民主為目標導向,進一步深化黨的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改革,著力破解影響黨生機活力的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堅決堵塞滋生腐敗現象和“四風”問題的制度漏洞,把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嚴格制度治黨的強大動力、轉化為黨的自我革命的強大效能。
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統一,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是增強黨內團結、煥發黨的生機活力的根本制度保證。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既要防止民主過濫、集中不夠,出現分散主義的傾向,切實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的核心和權威,又要防止集中過度、民主不足的弊端,切實加強對“一把手”運用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黨中央在強化權力監督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明確規定和重大措施,反復強調必須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突出強調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這一“關鍵少數”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包括嚴格規定和執行主要領導干部生活制度,從制度層面進一步消除主要領導干部濫用權力、恃權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制度規定明確、要求規范具體,關鍵在于深入貫徹、切實執行。歷史與現實的實踐深刻表明,進一步完善和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增強廣大黨員的主體性和責任感,是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釋放民主監督威力不可或缺的制度化力量。
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選人用人具有決定性的政治導向和價值導向,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用一壞人則負面導向,人身依附就悄然生長。防止和消除以權謀私、恃權腐敗,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最關鍵環節就是必須從源頭上治理,切實解決好“權力授受”問題。公共權力的本質是社會對國家的委托、是人民對官員的信任,一切公共權力都來源于人民,因而只有堅持“權為民所授”,才能做到“權為民所用”,從源頭上遏制和清除權力腐敗現象。“權為民所授”,實質上就是要從制度層面把好各級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關,切實強化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民主化機制,使一切掌握公共權力的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時刻從嚴格的制度規范和制約中意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必須用來全心全意為人民辦好事、謀利益,始終做人民大眾利益的“守護人”。國家公共權力的本質和服務人民利益的價值取向,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民主選人、公正用人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的根本邏輯。
這就需要切實解決好是靠多數人意志選干部還是靠少數人意志選干部的問題。在選人用人問題上,黨管干部是不可動搖的原則。黨是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除了最廣大人民利益之外,黨沒有自己任何特殊的利益。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或向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推薦干部過程中,必須堅定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尊重民意、順應民心,通過民主集中制將那些能夠為人民謀利益、群眾公認和滿意的人才選拔任用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種種現象深刻警示我們,嚴格制度治黨,推進自我革命,深化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極其重要。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大民主機制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分量,從制度和體制層面將“黨選干部”“黨管干部”同“民選干部”“民管干部”有機統一起來,既不要單純“以票取人”,也不能輕視、忽略民意,最大限度堵塞權力腐敗漏洞。只有這樣,黨內政治生態才能凈化優化,確保各級黨組織始終成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忠實代表,確保所有領導干部永葆清正廉潔的公仆本色。
進一步深化權力監督制度改革,把黨內監督同人民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指明:“國家的本質特征,是和人民大眾分離的公共權力。”由于脫離社會并凌駕于社會之上,因而任何公共權力都時刻面臨著被少數人壟斷而以權謀私、恃權腐敗的危險。權力腐敗是危害執政黨生命的最大病灶,是對人民主權的最大侵害,腐敗不除,人民民主無從談起,黨的領導無從鞏固,國家現代化無從實現。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權力必須置于人民監督之下,這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基本政治邏輯,也是防止權力被濫用而產生腐敗的一項根本措施。
加強人民監督,是一切公共權力運行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人民有權監督國家和國家工作人員,“這是人民群眾把國家政權重新收回”的本質體現,“是人民群眾獲得社會解放的政治形式”。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加強人民對公共權力監督的重要思想,為我國各類公共權力運行提供了根本遵循。反腐敗實踐充分表明,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無所不在的監督力量。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會懈怠;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進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監督制度體系,不斷拓展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監督、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社會組織的群眾監督、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等功能,充分發揮人民監督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成效,是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內容,是進一步深化權力監督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
加強人民監督,是為了更好地促進黨內監督。加強黨內監督,是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內在動力;勇于自我監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特有品質。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特別強調,共產黨領導的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的運動,因此黨“沒有任何同整個無產階級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在無產者不同的民族的斗爭中,共產黨人強調和堅持整個無產階級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共產黨的這一特殊屬性和歷史使命,是黨能夠成為堅強的戰斗集體、具有鐵的紀律、勇于自我革命、不斷清除黨的肌體上存在種種問題的根本依據和內在邏輯。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人民的立場就是黨的立場,除了人民利益之外,黨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為了踐行黨的初心和使命,為了人民解放和民族復興,黨義無反顧地打碎一切禁錮自己的思想鎖鏈,清除黨內存在的任何問題和弊端,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不斷堅持真理、修正錯誤。這就是百年大黨永葆青春風華的根本奧秘和關鍵所在。黨中央緊緊圍繞反對權力腐敗、糾正“四風”痼疾,著力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制度體系建設,形成了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黨內監督制度規范,這是我們黨通過嚴格的制度治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成果。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進一步深化權力監督制度改革,迫切要求把黨內監督同人民監督更好融合起來,進一步完善以黨內監督為核心、以人民監督為動力,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聚成合力的權力監督體系,從而進一步健全依靠人民監督和自我革命這“兩大法寶”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長效機制。
我們黨以“打鐵必須自身硬”的政治自覺,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政治堅定,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堅韌態度,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堅強勇氣正風肅紀、反腐倡廉,以鐵的紀律和規矩加強對權力的約束,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有效改變了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狀況,從而團結帶領全國人民開創了新時代、贏得了新時代,意氣風發走在新時代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