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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明言(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基地研究員)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推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京津冀打造高質量發展動力源,關鍵在于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創新,建立強有力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健全區域協同創新和產業協作機制。
一、進一步完善京津冀協同創新機制
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京津冀肩負著在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的使命和責任。完善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機制。《關于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的決定》明確了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方向。要大力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一是京津冀三地共同支持雄安新區創新發展,推動前瞻性創新試點示范項目落地雄安,推動創新型、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向雄安轉移。二是京津唱好“雙城記”,將北京科技創新優勢與天津先進制造研發優勢相結合,共同打造區域發展高地。三是將北京科技創新優勢與河北環京地緣優勢相結合,建立緊密的分工協作和產業配套格局,明確圍繞化工產業、生物制藥、臨港經濟等重點領域加強創新合作。
完善區域產學研深度合作機制。要將創新的供給側和需求側有機結合,強化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協同互動,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一是探索產學研深度融合新模式。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產學研合作平臺。二是完善區域創新資源整合與共享機制。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等開放共享,提高科研資源利用效率。三是完善區域人才交流與合作機制。完善區域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合理流動的相關工作機制和創新型人才發展長效激勵機制。
完善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機制。要將創新型領軍企業作為協同創新的引領者、高質量發展的先鋒和創新要素的整合器。一是完善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構建雛鷹—瞪羚—獨角獸—小巨人企業培育梯隊,共建區域高成長高質量科技企業培育庫。二是完善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機制。強化企業在協同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成為創新決策、創新組織、創新人才引育、創新成果轉化的主體。三是健全企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機制。促進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加快培育一批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完善科技成果區域內轉化和產業化促進機制。要促進科技創新賦能產業創新,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不斷催生新產業。一是健全先進技術成果轉化敏捷響應、快速轉化機制。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心、中試驗證平臺,推動更多科技創新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二是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行動實施機制。建立常態化科技成果供需捕捉機制,加速創新成果應用到具體產業和產業鏈上。三是完善科技成果區域內轉化促進機制。提升北京科技成果在津冀轉化的效率和比重,按領域和成熟度細分,精準對接津冀的產業需求。
二、進一步完善京津冀產業協作機制
京津冀作為我國重要的產業發展高地,產業協同發展是率先突破的重點領域和關鍵支撐,旨在培育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完善區域產業鏈供應鏈合作機制。要提高產業鏈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穩定性。一是完善重點產業鏈協同合作機制。京津冀聯合成立產業協同專題工作組,建立產業鏈跨區域“鏈長制”。三地分別牽頭發展重點產業鏈,形成緊密的產業協同推進格局。二是完善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對接合作機制。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對接合作模式創新,帶動整個產業鏈技術升級和價值提升,形成跨產業、跨區域的聯動發展模式。三是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產業鏈聯合招商機制。破解產業鏈“堵點”“卡點”,共同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穩定的區域產業鏈。
完善區域內部產業轉移與承接機制。要促進區域生產力空間布局優化,推動產業轉移與承接,實現產業融合與協調發展。一是完善區域產業轉移利益分享機制。共建產業轉移稅收分享制度,推動產業轉出地與承接地之間合作項目利益實現相對合理分享。二是完善承接產業轉移重點平臺建設機制。以共建產業園區為抓手,打造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北京(曹妃甸)現代產業試驗區等重點產業轉移承接平臺。三是完善市場化承接產業轉移機制。構建區域內統一的產業轉移信息共享平臺,實時發布產業政策、項目需求、企業動態等信息。
完善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機制。要將先進制造業集群打造為產業深度分工的載體、產業創新的策源地、優質企業的聚集地、重大創新項目的承載地和區域經濟發展高地。一是完善重點集群發展機制。以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為目標,共同打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創新、集成電路等重點先進制造業集群。二是完善集群聯合培育機制。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招商機制,推動成立京津冀集群聯盟。三是完善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機制。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加速突破應用,實現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促進區域制造業智能化、網絡化、數字化轉型發展。
完善產業資源要素有序流動機制。要推動各種產業資源要素根據市場需求和效益原則,流向最有效率的地區、產業和企業。一是完善全國統一大市場構建機制。提升區域市場開放度,完善要素流動市場制度和規則,確保各類產業資源要素自由流動、高效配置。二是完善區域整體營商環境優化機制。通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打造更加公平、有序、開放的市場環境,提升民營經濟活躍度。三是完善國際資源要素集聚機制。吸引更多的國際資本、技術、人才等高端要素向京津冀集聚,促進區域產業與國際先進產業對接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