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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鄧寧(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科學學院副院長、數字文旅研究中心主任)
智慧旅游是數字經濟與旅游業深度融合的重要領域。隨著數字技術不斷迭代與發展,智慧旅游在政策指引與經營主體的積極參與下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智慧旅游發展政策體系不斷完善。《“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提出,加快推進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特征的智慧旅游創新發展。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聯合印發《智慧旅游創新發展行動計劃》,全面系統地闡釋了智慧旅游服務、管理、營銷等方面的發展思路與理念。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出臺,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政策體系,為智慧旅游發展實踐提供了堅實支撐。
智慧旅游邁入創新發展新階段。全國各省區市基本建成智慧旅游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為旅游管理與服務提供有力技術保障。經營主體線上營銷推廣能力持續提升,能夠更好地滿足游客的多樣化需求。更多游客通過互聯網在線平臺獲取旅游信息,互聯網已成為影響游客旅游決策的關鍵因素。在發展過程中,智慧旅游從側重建設轉向重視運營,從關注建設規模轉向注重效能提升。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2024年全國智慧旅游解決方案名單,包括數據要素賦能智慧文旅管理解決方案、基于“3A”技術的智能導覽解決方案、多類型文旅目的地的敘事創意與沉浸式技術綜合解決方案等。入圍的解決方案充分體現了在應用方面的務實導向,也為智慧旅游的創新發展提供了重要參考。
智慧旅游促進了數字基礎設施的改善,也直接拉動和擴大了旅游消費,成為推動旅游消費的重要力量。截至2024年12月,我國在線旅行預訂用戶規模達5.48億人。攜程、美團、飛豬等在線旅游平臺,是游客出行和旅游票務預訂的重要渠道,抖音和小紅書等短視頻、圖文平臺,借助興趣電商和直播帶貨等方式,成為新興的在線旅游營銷主陣地。在線旅游作為智慧旅游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拉動旅游消費的重要手段。近年來,以VR大空間、沉浸式旅游演藝、主題街區、光影夜游等為代表的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新產品、新業態不斷涌現,給游客帶來新的體驗。數據顯示,2024年“五一”假期期間,首批全國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吸引消費者超430萬人次,實現消費總額超2.2億元。
智慧旅游在拓展消費新場景方面尚存在不足,有待進一步提升其拉動旅游消費的能力和效率。
一是優質內容相對匱乏,規模效應與模式尚未形成。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類產品注重內容與實際體驗,優質產品需借助技術提供更多情緒價值。但當前產品存在IP開發不足、內容模式趨同、情緒激發較弱等問題。需加強跨界合作,吸引電影、游戲等團隊參與沉浸式文旅產品開發,以用戶思維打造健康、可持續的沉浸式文旅生態。
二是區域發展不平衡,在運營水平與人才素養方面有待提高。智慧旅游發展存在明顯區域差異,東部沿海地區及北上廣深等城市發展優勢顯著。智慧旅游沉浸式產品供給方需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資源,打造品牌化、專業化、連鎖化經營模式,通過制定行業標準和開展人員培訓,推動智慧旅游產品區域均衡發展。同時,傳統文旅場所也需加快適應市場變化,加深對智慧旅游新業態的理解與認知。
三是供需匹配與決策成本高,影響游客消費決策。目前,旅游攻略主要依賴社交網絡和圖文社區,游客獲取信息、制定攻略的成本較高。各類平臺雖采用個性化推薦進行供需匹配,但仍存在客群畫像與產品屬性錯配或匹配效率低等問題。隨著AI大模型在旅游領域深入應用,通過用戶消費習慣、瀏覽行為等數據實現供需智能化、個性化匹配仍有很大提升空間,借助可穿戴設備、AI智能體等新技術高效服務游客決策和預訂行為成為可能。
四是新業態有待豐富,發展效能需提升。利用智慧化手段豐富游客體驗的產品和服務業態不斷涌現,例如無人機自助航拍、無人車售賣、個人IP旅游文創等。隨著智能化與低空經濟在文旅領域的不斷深化,可鼓勵經營主體積極創新,豐富智慧旅游產品供給。同時,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等技術應用于旅游營銷、產品開發等,有望進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旅游業整體服務效能和產品體驗。
當前,智慧旅游發展取得階段性成果,對旅游消費的拉動效應正不斷顯現。著眼未來發展,智慧旅游還需從體制機制、思維理念、人才隊伍、模式創新等方面進一步突破,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