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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賀三維(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海軍(武漢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城市是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的重要載體,是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活動的中心。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加強黨對城市工作的領導,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2024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提高到67%,這意味著我國城鎮化步入“下半場”的新階段,進入到提質增效的關鍵轉型時期。《“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指出,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順應城市發展新趨勢,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建設宜居、韌性、創新、智慧、綠色、人文城市。城市轉型是適應城市發展新形勢、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轉型是城市發展進程及發展方向的重大變化與調整,也是城市發展道路及發展模式的重大變革,旨在科學審視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并通過一系列轉型措施,最終實現宜居、韌性、創新、智慧、綠色、人文城市的建設目標。城市轉型是一個長期過程,保持常態長效是提升城市轉型效率、促進城市可持續轉型的內在要求。城市全面轉型由點到面推開的號角已經吹響,但相關長效機制研究才剛起步,理論構建和機制探討遠滯后于實踐需要。
城市轉型是城市全領域、全過程、全方位的全面轉型過程。具體來講,全領域是指城市轉型的不同領域,包括經濟轉型、社會轉型、文化轉型、空間轉型等;全過程是指城市轉型要遵循城市發展的生命周期和自然發展規律;全方位是指城市轉型要注重不同環節之間的有效銜接。城市全面轉型和高質量發展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黨的二十大精神,順應城市工作新形勢、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使城市轉型發展為人民群眾高質量生活的空間。
一是建立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考核評估機制。打破“一刀切”的評價模式,根據城市發展各自的規律和特點,按照科學分類、精準定位的原則,合理確定不同類型城市轉型發展的功能定位,為不同轉型類型制定差異化的評價標準,構建行政區域單元和特定地域單元城市轉型發展的分類評價體系。將評價指標合理納入到城市高質量發展的綜合績效考核體系中,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重點考核城市產業轉型升級能力、城市資源環境保護成效等方面。基于考核結果,從促進城市轉型發展的持續性和增長性出發,突出正向激勵和長效激勵,拓展正向激勵領域、擴大激勵政策覆蓋面;同時,針對城市轉型過程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建立有效的問責追責機制,設計正向激勵和問責緊密結合的獎懲并舉長效機制。
二是完善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縱向統籌機制。從協同性、系統性和整體性視角出發,根據國家、省級和市區級,合理分解城市轉型的目標任務,暢通上下傳導和分級管控機制。圍繞“促進產業鏈、聯接創新鏈、激活資金鏈、培育人才鏈、整合空間鏈”,以多源異構流數據融合為基礎,評估要素鏈間的差異和交互強度,構建城市轉型發展的要素鏈協同聯動機制。將全生命周期理念貫穿在城市轉型的各個環節,從全過程視角出發暢通城市轉型發展在需求調查、規劃制定、項目建設、管理服務等關鍵環節的實現機制。
三是構建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橫向協調機制。城市轉型包括經濟、社會、文化等多個子系統,城市全面轉型的順利推進需要協同推動經濟轉型、社會轉型和文化轉型,探索城市轉型發展的多領域協調聯動機制。城市轉型不是“劃地而治”,需要不同地域城市、多個轉型主體、不同轉型領域之間的合作與協調。要針對目前地方政府協同治理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從治理內容、治理方式和治理體系等方面推動區域外部協同與內部聯動發展的新探索,構建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跨地域協調治理機制。剖析多元主體協調創新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積極提高各主體協調創新的意愿,從驅動機制、主體行為決策機制、風險控制機制和評價機制等維度,構建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多元主體協調創新機制。
四是健全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運行保障機制。制度保障機制是實現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重要基礎,要從法律法規保障、組織保障、制度文件保障等方面構建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制度保障機制。建立城市轉型發展的資源共享平臺,從資源整合需求、資源分配和協調、資源互換和協同等方面構建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資源整合實現機制。結合城市產業的特點,從推動傳統產業深度轉型升級、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持續優化產業發展環境等方面構建城市轉型發展的長效化產業升級保障機制。結合大數據監測平臺,監測城市轉型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從監督指標構建、監督流程規范、監督結果反饋等構建中國城市轉型發展的執行監督機制。
【本文系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特征研究”(20JHQ076)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