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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江軍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民生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在教育、衛生健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等領域,國家層面均作出了頂層設計,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雖然我國在民生建設領域的監管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仍有一些地方和具體領域尚不適應數字化時代民生建設監管的要求。例如,許多民生領域主管部門的信息系統由不同的信息技術廠商開發,信息系統之間無法互聯互通,信息無法共享,影響了監管效率的提升。相關部門之間還存在數據壁壘,容易產生監管漏洞。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民生建設領域的應用有待進一步深化,智慧化程度還有較大提升空間。不少人的數字素養尚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既懂信息化又懂相關業務的復合型人才比較匱乏。
因此,要進一步提升民生建設領域的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就需要用好新興技術手段,持續大力推行民生建設領域的“互聯網+”。
以“互聯網+”促進民生領域監管的精準化。可通過數據聯網動態分析比對,有效杜絕套取社保基金、違規領取資金補貼、資金管理不規范等行為。加強智慧監管,通過大數據分析,構建覆蓋全流程的監管體系,識別和預警各類違規行為。如,相關部門在開展社會救助時,可建立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通過網絡聯審、數據比對,掌握被審核對象的房產、車輛、企業開辦、銀行存款、消費等經濟狀況。對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范圍,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清退。又如,在衛生健康行業,通過數據聯網分析,及時發現大處方、過度診療以及偽造、販賣《出生醫學證明》等行為,對情況異常的醫療機構進行飛行檢查。
以“互聯網+”促進民生領域監管的針對性。在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消費領域,可通過數據聯網分析,對生產經營者進行分級分類監管,科學、合理配置有限的執法力量,對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如,綜合投訴電話、網絡、社交平臺、新媒體賬號等各類消費者反映渠道,對消費者差評、投訴較多的餐飲機構開展執法檢查,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對消費者差評、投訴較多的賓館酒店開展執法檢查,讓人民群眾在差旅過程中住得放心;根據對各景區景點以及旅行社、導游等涉旅機構和人員的評價,對游客反映問題較多的景區景點、涉旅機構和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讓人民群眾玩得放心;加強對保姆、護工、保潔等家政服務人員進行監管。
以“互聯網+”推行民生領域信用監管。深入推進民生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如,可將騙婚行為作為失信記錄納入信用數據庫,對嚴重失信的個人、婚介公司、婚介從業人員進行跨部門聯合懲戒,凈化婚介市場。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醫療行業“醫托”“號販子”“黑護工”等問題,把相關行為作為失信記錄納入自然人信用數據庫,提高違規成本,維護醫療秩序。
以“互聯網+”實現民生領域全生命周期監管。在民生領域,相關企業、機構和個人情況經常發生變化,相關信息分散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部門。通過數據關聯,對被監管對象進行全生命周期監管,可以顯著提升監管效能。例如,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唯一標識,通過網絡來關聯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以及社會組織相關數據,可以實現對餐館、酒店、旅行社、家政公司、婚介機構、行業協會等進行“從注冊到注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身份證號碼為唯一標識,通過網絡來關聯個人的相關數據,可以實現對家政服務人員、中介服務人員、導游等進行“從入職到離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過大數據分析相關機構和個人的違法違規情況,監管部門可以開展分級分類監管,確定需要監管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重點對象,科學、合理地配置有限的執法力量。
以“互聯網+”推進民生領域社會共治。在民生領域,被監管對象往往量大面廣,而監管部門受編制、經費、時間、精力等限制,難以有效開展監管。建立和完善網上舉報機制,可便利化開展對違法違規機構和個人進行公眾監督,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作用,為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檢查提供線索,從政府部門的“單打獨斗”向“社會共治”轉變。例如,“黑作坊”是危害食品安全的“毒瘤”,其生產的食品極易出現安全隱患,但因其往往位置偏僻、晚上作業,給監管工作帶來不便,發展完善網上舉報機制可成為清理“黑作坊”的有效監管手段。(金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