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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堯(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脈。中國在推進現代化的進程中,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金融發展道路。隨著中國邁入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既是中國金融發展的方向,又是發揮金融在推進強國建設中積極作用的新要求。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
當前,我國金融領域仍存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高、金融風險隱患較多、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金融開放水平較低等問題。為此,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把握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的主要著力點。
進一步完善黨領導金融工作的體制機制。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是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的本質要求。相比于國際金融的發展,我國金融工作的開展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從黨中央于1998年5月印發《關于完善金融系統黨的領導體制,加強與改進金融系統黨的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設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與金融系統黨委,到2023年3月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黨領導金融工作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這為加強金融頂層設計、明確金融改革方向、提高金融服務功能、防范和應對金融風險等方面提供了強大支撐。在以“兩委一行一局一會”為主體框架的金融工作治理體系基礎上,完善黨領導金融工作的相關制度,打造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高素質、專業化金融干部人才隊伍,充分發揮各級金融委員會和金融工作委員會在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形成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各地齊抓共管、全國一盤棋、穩定高效的金融工作新格局。
做好金融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統籌。金融法治化是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的重要保障。完備的金融法律體系、執法體系和司法體系是明確金融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金融市場發行和交易行為、保障現代化金融活動健康穩定運行的基本前提,是保證金融創新行駛在安全軌道上的準繩,也是預防金融波動和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因此,要健全《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基礎法律,加快修訂和出臺《金融穩定法》《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等重點領域的法律法規,加快填補數字技術條件下金融新業態、新模式等新興領域的立法空白,進一步豐富和完善金融領域基礎性法律層次。同時加強與其他領域,如《企業破產法》《反壟斷法》等商事、經濟領域的立法協調,深入做好金融法律制度與其他相關法律制度的銜接配合。
細化、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防控風險是中國式現代化金融的永恒主題。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確保金融安全,才能確保國家經濟安全,進而確保中國式現代化的穩步推進。保障金融安全的本質是處理好信用、杠桿與風險三者之間的辯證關系,在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成效的同時,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法治體系,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金融風險。一方面,在堅持中央事權和地方金融監管補充的基礎上,細化央地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重點解決央地金融監管信息共享程序煩瑣、統計口徑多樣、應用和共享范圍較窄、信息綜合運用效果不佳等問題。另一方面,深化金融新業態和跨境金融等復雜領域的監管體制創新,通過建立穿透式監管和事前防范、事中應對、事后控制監管機制,做好金融業務有效監管與多元創新之間的合理平衡,協調解決跨境金融開放發展和協調監管問題。
優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供給體系。服務實體經濟是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的根本宗旨,是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和主要任務。從革命戰爭時期開始,中國金融就始終圍繞黨的中心工作,與基礎設施建設、工業部門體系、民生經濟等緊密相連。隨著中國式現代化的推進,金融發展要重點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益,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厘清政府與市場在金融領域的邊界,推動金融資源配置向政府引導和市場決定轉變。通過優化信貸結構、融資結構、創新優化各類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將更多金融資源優先配置于基礎設施建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更高質量的金融服務。
著力打造現代金融機構和市場體系。現代金融活動需遵循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中國式現代化金融既要將市場動態與政策指導有機結合,也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金融資源配置和金融創新中的促進作用,從而在確保金融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上,激發金融創新活力和提高金融運行效率。一是深化金融機構結構性改革,加快支持證券、保險、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逐步形成種類齊全、競爭充分、功能全面的金融機構體系。同時,打造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銀行體系,改變長期以來中國的銀行信貸絕大部分都投向國有經濟的現狀,以實現金融資源合理配置。二是圍繞市場規模、市場營商環境、市場交易機制、市場運行機制等方面,加快優化金融市場體制機制,重點推進債券承銷、投資者合格性等市場機制建設,加快構建高標準金融市場體系。
構建以制度型開放為主的金融開放體系。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是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的必然趨勢。堅持對外開放是我國基本國策,“以開放促改革、以開放促發展”是我國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成就的經驗總結,也是我國金融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在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的征程中,金融開放不僅要推動資金、商品等為主的要素型開放,更要推動以規則、標準等為主的制度型開放。貫徹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精神,加強與國際金融制度銜接,推進金融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同時,以人民幣國際化為抓手,建立以人民幣為結算、支付、匯兌、價值分配貨幣的政策性金融、開發性金融、商業性金融三位一體的中外合作金融體系,增強人民幣在國際金融領域的影響力、引導力和控制力,從而逐步推動境內外金融機構、金融資本賬戶等的雙向開放。
構建高水平普惠金融體系。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式現代化金融的價值取向。與西方現代金融以追求自我增殖和利益最大化為根本目標不同,人民性是中國特色金融發展的底色。中國式現代化金融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構建高水平普惠金融體系要求我們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金融需求為著力點和落腳點,服務人民需要、維護人民利益、增進民生福祉,從而提高人民群眾的金融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過充分發揮政府與市場“兩只手”的作用,持續提高普惠金融的覆蓋率、可得性,重點加大鄉村振興、養老醫療教育等社會民生以及綠色低碳發展等重點領域的普惠金融服務,同時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科技手段,提高普惠金融服務質效,打造健康的數字普惠金融生態,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
當前,隨著中國成為世界金融大國,擁有世界最大規模的銀行體系、信貸市場、外匯儲備以及世界第二大的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保險市場,構建中國式現代化金融體系是中國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