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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鄭會霞
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背景下,數字技術正逐步成為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動力。推動鄉村數字化轉型既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大勢所趨,更是實現高質量鄉村全面振興的“加速器”。當前數字技術賦能鄉村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制約因素,尤其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問題更加明顯。因此,需要推動數字技術在鄉村振興各個領域深度應用,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提高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提升新農民數字技能、提速鄉村振興步伐,讓鄉村振興既有“智”又有“質”。
數字技術作為新的生產要素融入鄉村建設各領域、全過程,有助于推動鄉村數字化轉型及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賦能鄉村全面振興。
首先,隨著數字技術的不斷發展與廣泛應用,可促進信息高效流通和資源優化配置,實現農業生產、加工與銷售數據的無縫對接及其數據要素的深度整合,培育與發展鄉村新產業、新業態,促進鄉村產業結構朝著高級化、生態化方向發展。同時,數字技術具有極高的滲透性功能,為農產品流通提供了智能化供應鏈管理工具,使得一、二、三產業間的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更加高效、透明。其次,數字技術具有精確、精準、精細的優勢,能夠適應鄉村人員流動加快、鄉村治理單元細化等新情況,重塑鄉村治理的流程和機制,有效破解鄉村基層治理責大權小困境,化解基層治理事多人少難題,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同時,通過將不同領域數據聚集融合,數字技術還能吸納更多主體有序參與鄉村治理,助力鄉村共建共治共享,建設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善治鄉村。最后,數字技術具有豐富的公共服務應用場景,能夠有效提升公共服務供給的數量、質量、覆蓋面和可及性,使農民生活更加便利。同時,以數字化、智能化實現城鄉生產、生活、生態三類空間數據云對接,有助于城鄉間信息互聯互通,打通農村信息服務壁壘,從而縮小城鄉間差距,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數字技術在推動鄉村振興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和挑戰,其面臨的主要堵點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鄉村數字化基礎設施相對薄弱。與城市相比,鄉村數字基建難度較大,鄉村數字基礎設施維護成本高而回報率較低,致使一些貧困山區仍然存在網絡覆蓋不足、速度較慢、穩定性差等問題。此外,由于數字鄉村制度設計不完善,數據采集格式不統一、標準化程度不高,各類信息化應用系統建成后不能互聯互通,導致數據分析應用程度不高,信息化設施成了“擺設”。其次,鄉村產業數字化應用水平不高。在我國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由于農業企業規模小且分布零散,企業產業鏈條較短,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數字技術轉型升級、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能力不足,利用電商銷售農產品比較分散,缺乏規模效應,市場認知度低,企業盈利能力弱。再次,鄉村數字化治理水平不高。一些偏遠鄉村由于經濟發展比較落后,面臨觀念、人才、基礎設施、資金等因素制約,很少使用或者不使用現代數字信息技術,沿用“老辦法”“老經驗”,缺乏現代社會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導致技術工具落后、治理效率低和治理結果不理想,制約了數字技術在農業農村中的運用。最后,數字化技術人才相對緊缺。當前,留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人群大多屬于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技術匱乏的農民,他們的數字技能和數字素養偏低,對于數字技術的認知和接受能力不足。同時,鄉村經濟條件相對落后,優質的生活配套設施跟不上,很難吸引高端數字技能型人才,使農村數字化人才長期面臨著數量少、培養難、引不來、留不住的難題。
以建設智慧鄉村、智慧產業、智慧治理模式,提高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提升新農民數字技能,是賦能鄉村全面振興的關鍵。
一是推動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優化升級。讓數字技術提速鄉村全面振興的關鍵前提,是推動鄉村數字基礎設施優化升級。為此,要提高鄉村數字信息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水平,拓展數字基建觸達邊界,提高數字技術應用在農村的普及度和覆蓋率。同時,加快構建直達鄉村基層的物聯感知網絡,延伸數據采集觸角,建立準確、有效的基礎數據庫。此外,仍須建設農業農村數據統一共享開放平臺,推動各部門、各地區之間的數據共享開放,讓農民能夠獲取數字資源和享受高質量數字服務。
二是促進數字技術與鄉村產業深度融合。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關鍵,而數字技術為鄉村產業發展提供了新動能。一方面,要立足鄉村及鄉村產業發展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將數字技術的創新與發展成果深度嵌入鄉村產業的全過程,全面提升鄉村產業智能化、儲運便捷化、銷售網絡化和產業多元化水平,增強現代農業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數字技術的普惠效應,構建共享共贏的產業體系,促進鄉村產業跨界融合,推動鄉村產業振興和農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是加快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在數字經濟時代,個體經營者已遠遠不能滿足大市場需求。因此,應推動個體經營者集約發展,加大對小農戶扶持力度,引導龍頭企業、合作社等與小農戶建立利益聯結關系。同時,以整合特色農業資源、優化特色產業結構、延長全產業鏈為主題,建設好、運用好、培育好區域特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和風險防范機制,引導新型經營主體從“單打獨斗”走向“合作共贏”。
四是健全鄉村數字化治理體系。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核心,數字技術在資源供給、權益分配、應用創新等方面的巨大潛力能為鄉村治理提供強大支撐。為此,應探索建立“互聯網+區域劃分+網格管理+實時監控+結果反饋”的鄉村社會治理體系,推動鄉村數字治理應用場景不斷擴大,使農村公共服務通過云端走向每個家庭、每個農民,以鄉村治理數字化驅動鄉村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
五是加快建設鄉村數字化人才隊伍。數字技術賦能鄉村全面振興,需要具備專業素養的人才隊伍提供支撐。一方面,開展線上線下數字技能系統培訓,提升農民的數字技術應用能力和數字素養,培育鄉村新型職業農民。另一方面,完善人才引進評價激勵機制,搭建人才發展平臺,通過政策優惠和福利補貼吸引高素質數字化人才為農業農村服務。(鄭會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