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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鐘開斌(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把堅持預防為主納入新時代我國公共安全治理的明確要求和基本原則。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時強調,“維護公共安全必須防患于未然。要堅持標本兼治,既著力解決較為突出的公共安全專項問題,又用更多精力研究解決深層次問題。要堅持關口前移,加強日常防范,加強源頭治理、前端處理”;在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在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堅持把防范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提高風險預見、預判能力,力爭把可能帶來重大風險的隱患發現和處置于萌芽狀態”。
堅持預防為主的要求,體現在災害防治、安全生產、公共衛生、社會治安防控等各個領域。在災害防治領域,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防災減災救災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在安全生產領域,“對易發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采取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推動安全生產關口前移”。在公共衛生領域,“要堅決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常備不懈,將預防關口前移,避免小病釀成大疫”。在社會治安防控領域,“要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
堅持預防為主的要求,已寫入黨中央有關文件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國家健全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體制機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積極預防、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2016年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把“堅持源頭防范”列為推進我國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基本原則之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把“兩個堅持、三個轉變”列為推進我國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指導思想。202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202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把“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列為我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堅持的原則之一,并列專章就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作出詳細規定。
加快構建事前預防型公共安全治理模式
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構建是一項復雜系統工程,涉及“誰來做、怎么做、做什么”等不同要素,各級黨委政府、企事業單位、公眾等不同主體,災害防治、安全生產、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以及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不同領域。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從以事件為中心的被動應對型向以風險為中心的主動預防型轉變,需要系統謀劃、綜合施策、扎實推進。
樹牢預防為主理念。理念是行動的先導。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首先要在全社會形成注重事前預防、投入事前預防的濃厚氛圍,讓預防為主、關口前移、標本兼治成為全社會的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切實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樹立大抓事前預防的鮮明導向,切實改變“轟轟烈烈救援得到表揚、默默無聞預防得不到重視”的現象,推動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既搶險救援沖在前、表現好,更預防準備做在前、做得好。在全社會弘揚安全第一、生命至上、預防為主的理念,積極引導和鼓勵廣大民眾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增強“防”的意識、夯實“防”的基礎、細化“防”的舉措。
完善風險防控機制。事前預防強調“功夫在詩外”,關鍵在平時。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力爭不出現重大風險或在出現重大風險時扛得住、過得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把維護安全貫穿國家發展各領域全過程,在發展中更多考慮風險因素。加強風險監測預警,提高對潛在公共安全風險的結構化感知和敏銳性感知能力,實現多點觸發、動態跟蹤、實時預警。增強風險管控能力,構建集風險對沖、風險轉移、風險規避于一體,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科技手段、社會手段等有機組合的政策工具箱,做到第一時間管控風險,最大限度降低影響和損失。
健全應急準備機制。事前預防,既要“防”,主動防范化解風險,也要“備”,做好應對各種不利沖擊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以事前應急準備的確定性來對沖重大風險的不確定性。按照“做好較長時間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的要求,做好應對各種超預期不利因素反復沖擊的人員、隊伍、物資、裝備等各方面戰略預置,確保重大風險發生后及時管控到位。開展重大風險情景構建推演,針對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進行壓力測試,檢驗各級黨委政府和全社會的風險意識、應急能力,不斷增強防風險、迎挑戰、抗打壓的韌性。
落實安全責任制度。責任制是做好工作的“牛鼻子”。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必須扣緊“責任鏈”,落實責任制,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全社會始終繃緊事前防范這根弦,切實增強有效維護和主動塑造公共安全的能力。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關注安全、重視安全、投入安全,把公共安全貫穿城鄉規劃布局、設計、建設、管理全過程。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推動落實組織機構保障責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障責任、安全投入責任、教育培訓責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等,提升本質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