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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愛花(中央民族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
中華民族是有著5000多年文明史的偉大民族,在廣袤的疆域上,存在著多元的語種、文種和方言。當前,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成效卓著,截至2020年,全國范圍內普通話普及率達到80.72%,識字人口使用規范漢字比例超過95%,文盲率下降至2.67%。
作為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出版和公共服務行業的基本用語、用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范圍內的使用,大大促進了不同地區的經濟建設和教育、科技、文化等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多個部委聯合開展了“推普脫貧攻堅”戰略合作,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專項培訓。在攻堅克難方面,特別組織了東部省份對西部省份的對口支援,有針對性地實現了“三區三州”國家通用語言培訓的全覆蓋。隨著國家重點實施面向中西部重點省份的“一地一策”、面向民族地區學前兒童的普通話教育專項計劃、面向廣大農村地區的語言文化助力鄉村“五大振興”方案、面向城市地區的語言服務能力提升等項目,國家通用語言的推廣工作使得民族地區的不少貧困人口在語言文字方面獲得了質的提升。他們通過學習掌握了走出大山的基礎技能,走向了更廣闊的活動空間。可以說,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不再是單純的交流工具,也是不少人實現教育、就業、致富等多棲發展的羽翼,還為我國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了語言的力量。
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不僅僅是日常交流的工具,也承載了不同民族間的情感溝通與信息交流,更是沉淀了中華民族最深沉的國家認同與文化認同。盡管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當前已取得了廣泛共識,但推廣普及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相關的服務保障也不夠完善。目前來看,大中城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任務已基本完成,但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普及率仍存在顯著差異,很多農村地區只有50%—60%左右,有些民族地區則更低。還有一種聲音認為,邊疆地區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困境,在于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保護民族語言文字之間存在矛盾。實際上,“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保護民族語言文字”之間的關系絕不是矛和盾的關系,我國憲法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既明確了國家推廣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同時又明確了保障少數民族學習和使用本民族語言的自由。從整體布局來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普及推廣與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傳承保護,旨在更好地保障各族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教育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作為教育體系核心組成部分,學校是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首要場所,學校教育是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提升的主要渠道。要持續推進邊疆民族地區中小學使用統編教材,在課程方案、課程體系、課程標準、教材選用等課程改革方面,切實落實好與國家統一標準的接軌工作。分層次強化已取得的成果,大力加強語言和專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和引入,開展“普通話+職業技能”能力提升培訓,全面夯實邊疆地區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教育根基。提高民族地區教師的準入關,保障其具備相應的普通話水準及學歷要求,對現有教師要完善其相應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能力的培養與培訓。充分利用國家智慧教育平臺等數字平臺載體,提升現代化信息技術在推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中的輔助作用,著重提高民族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的質量,為實現2025年全國范圍內普通話普及率85%的目標打下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