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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少劍(武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高爽(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
當前,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已上升為國家戰略,并全面融入生態文明建設的布局中。《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提出,要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比較優勢,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格局,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持續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此外,《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中也明確提出,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目前我國已基本建立了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性制度框架,在國家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的宏觀戰略背景下,國土空間優化通過提升物質空間質量和功能空間效率,不僅滿足了人類需求,還顯著減少了人類開發活動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展現出強大的減排增匯潛力。要實現國土空間領域的碳中和目標,必須遵循減排增匯的實踐邏輯,合理配置各類空間和用地資源。將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國土空間管理,通過開發利用、整治修復等手段,保障國土空間格局優化,并探索其減排增匯的路徑,已成為助力碳中和目標實現的重要議題。
國土空間優化的減排增匯機理
國土空間規模優化。可以借助“三區三線”中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的劃定,明確各類空間的發展需求,協調碳源和碳匯用地之間的矛盾。在此基礎上,控制城鎮空間的碳源規模,提升農業空間和生態空間的碳匯能力,從而實現碳排放與碳吸收的總量控制。首先,以碳收支平衡為約束,通過劃定城鎮開發邊界,控制城鎮空間規模和建設用地總量,明確碳中和目標下城鎮開發的上限,推動建設用地的集約高效利用,從而有效減少城鎮空間的碳排放。其次,在嚴格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基礎上,整治違法侵占的耕地,并對零散破碎的耕地進行整合,提高農業空間的碳匯能力,達到減排增匯的效果。最后,生態空間作為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的關鍵,需清除低效用地,同時加強對紅樹林等海洋生態空間的保護與修復,顯著提升生態空間的碳匯能力,進一步鞏固生態空間在碳中和進程中的作用。
國土空間結構優化。通過全面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功能設施配置、生態用地結構,可以構建低碳導向的國土空間體系,實現減排增匯的目標。首先,應采取系統性思維推進綠地公園、濕地公園和生態綠道等生態節點和廊道的建設,形成連貫的生態網絡和碳源碳匯融合的空間格局,從而在局部實現碳排放與碳吸收的動態平衡。其次,通過合理布局居住、工業、醫療、教育等城市功能設施,構建緊湊型、功能多樣的城鎮空間結構,協同道路體系與交通組織的優化,減少交通出行帶來的碳排放。同時,推動農村生活空間的集聚化發展,優化農業種植與養殖結構,促進農業生產和生活的低碳化轉型。最后,通過合理配置林地、草地、濕地等生態用地,增加高碳匯區域的比例,優化森林結構,推進林地的喬木化和立體化,并通過修復老化林地和加強幼林撫育,顯著提升生態空間的碳匯能力。
國土空間強度優化。通過技術創新或工程手段,對國土空間的人類活動和自然過程進行干預,實現社會系統、經濟系統、生態系統的低碳化運行,以提升單位空間的碳排放效率和碳匯效率。一是引導產業結構的低碳化轉型,從技術驅動、政策引導、環境規制等方面促使產業結構進行低碳化改革,實行嚴格的低碳政策法規和準入準出制度,推動高能耗產業轉型升級,鼓勵低碳型、高附加值產業發展。二是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進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和穩定利用,逐步實現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的結構優化組合。三是通過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綜合整治和系統修復,挖掘生態要素的碳匯潛力,維持并提升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質量,進而提升生態系統的碳匯效率。
面向減排增匯的國土空間優化路徑
構建低碳國土空間規劃的行動途徑。國土空間規劃是開發利用、整治修復的基礎性依據,對實現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的引領作用。面向碳中和目標的國土空間優化,需在規劃的指導下,通過規劃準備、編制、實施和監督的全流程,推動碳排放與碳匯的精細化管理,并制定相應的技術路徑。在規劃準備階段,應制定國土空間碳源碳匯的評估標準和方法,強化對碳元素在國土空間中的認知,揭示區域碳平衡的現狀。在規劃編制階段,需搭建統一的碳排碳匯數據平臺,將社會經濟與自然生態等數據與國土空間“一張圖”相結合,實現碳源碳匯現狀的空間可視化和過程管理。在規劃實施階段,要將減排增匯的目標嵌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及建筑、交通、能源、產業、生態等重點領域,提供具體的行動指引。在規劃監督階段,應建立時空統一的國土空間碳排碳匯動態監測體系,構建有效的減排增匯監督與評價機制,確保規劃實施的效果。
構建面向碳中和的國土空間格局。在統籌保護與發展的基礎上,構建科學有序的低碳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為碳中和目標提供堅實的空間保障。城鎮空間優化應聚焦于城鄉建設用地結構與布局的合理調整,以破解高碳鎖定效應。具體而言,要通過打造緊湊的城市形態,遏制城鎮建設用地的無序擴展;優化交通設施與路網結構,促進城鎮功能空間與公共交通的協調,實現職住平衡與要素高效連接,推動綠色低碳的交通體系建設;通過統籌產業空間布局,引導產業向綠色低碳方向轉型,并為新興產業預留發展空間。在農業空間方面,應依托鄉村振興戰略和糧食安全目標,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通過清退和整改行動打造規模化耕地布局,優化種植區和養殖區的配置,提升農業空間的生態涵養功能,并集約化布局農村生活空間。對于生態空間,應基于“增量、提質”的思路推進低碳優化。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全要素保護與治理,對功能受損的生態用地實施生態整治與修復工程,擴展綠色開敞空間,鞏固關鍵生態區域,全面提升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碳匯能力。
構建國土空間優化的調控機制。建立區域間協作協調機制、惠益分享機制和公眾參與機制等調控機制,以切實落實各方利益訴求,提高優化路徑的可操作性,從而保障減排增匯目標的實現。首先,需要識別不同區域間的經濟結構和減排增匯潛力差異,通過深化區域間的協作協調機制以及區域的資源稟賦和功能定位,制定具有區域公平性的差異化國土空間優化路徑,并明確碳中和目標區域的分工體系及權責。其次,應探索惠益分享機制,利用碳排放權交易、碳匯交易和生態產品價值等碳補償手段,對承擔碳匯功能的經濟欠發達區域進行補償,進一步推動國土空間的低碳優化,促進區域協同發展。最后,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公眾參與機制,彌補“自上而下”行政決策難以全面保障的利益主體權利的問題。通過讓利益主體參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和整治修復項目,聽取各方訴求,識別并協調多元主體利益與國土空間優化的沖突點,確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基于碳中和目標的國土空間規劃路徑研究(23&ZD100)”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