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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勁波(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李輝(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研究員)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釋放了進一步強化“發展新質生產力”制度保障的信號。科技創新是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產業創新是新質生產力的主要載體,二者深度融合,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強大動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基礎是增加高質量科技供給”“關鍵是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途徑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為進一步深化發展新質生產力機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圍繞“增加高質量科技供給”深化改革,夯實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科技底座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科技實力顯著增強,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升至第12位,全球百強科技創新集群數量躍居世界首位。但原始創新能力仍相對薄弱,一些關鍵核心技術仍受制于人。發展新質生產力,需要更好發揮大國科技創新體系化優勢,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組織機制,提升科技攻關整體效能,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強化高質量科技供給。
完善基礎研究多元投入與分類評價機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礎研究比重,通過稅收優惠、財政引導等方式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投入基礎研究,建立多元投入聯合基金。完善穩定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相結合的投入機制,優化科技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等支持體系,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支持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重視自由探索、學科交叉融合與非共識研究,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前瞻布局AI For Science。強化“從0到1”的原創導向,健全同基礎研究類型與周期相匹配的科技評價激勵制度,厚實科學根基。
提升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整體效能。堅持有效市場、有為政府、有序社會一體發力,推動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優勢互補、協同攻關。堅持“四個面向”,系統布局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確保資金、數據、人才等要素支撐。強化環保、安全等制度約束,以國家標準提升引領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深度轉型升級。建立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瞄準科技制高點,完善推動重點領域科技攻關與產業發展的政策及治理體系,引導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圍繞“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深化改革,壯大新質生產力發展的主體支撐
近年來,我國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顯著提升。2023年,我國企業研發經費2.7萬億元,占全國研發經費的81.13%。截至2024年6月,我國國內有效發明專利數442.5萬件,企業占比進一步提升至72.8%。越來越多的科創企業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領跑者。但總體來看,我國企業整體創新能力仍偏弱,競爭力不夠強。發展新質生產力,需要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
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機制。分類引導支持各類企業創新發展,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加快發展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向企業開放科研基礎設施,支持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持企業牽頭建設創新聯合體、新型研發平臺或開放創新中心,開放應用場景,為中小企業創新提供研發外包和創業孵化等服務,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深化產學研融合創新,面向產業需求共同凝練科技問題,聯合開展科研攻關,協同培養科技人才。
完善企業創新全方位全鏈條服務機制。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健全投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推動組合式金融創新,助力科創企業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力軍。持續開展科創企業掛牌上市培育,推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科技保險試點,深化科技信貸創新。探索建立包容審慎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適應性監管體系,支持科技型企業開辟新的增長點。建立企業國際化發展服務平臺,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精細化服務。
圍繞“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深化改革,暢通新質生產力發展通道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專利法,推動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三權改革”落地見效。但是,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仍然存在一些堵點卡點。發展新質生產力需要進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促進科技成果及時應用到具體產業和產業鏈上。
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加快構建創新友好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培育全國一體化技術和數據市場。依托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和產業體系化配套優勢,探索以應用場景驅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新路徑,大力培育成果轉化服務品牌機構,做優做強各類孵化載體。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購、國企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促進產品推廣應用和迭代升級,使更多科技成果從樣品變成產品、形成產業。
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制。探索建立“專業機構+市場化運營”新模式,建設科技成果庫、轉移轉化信息服務平臺,促進供需精準對接。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允許科技人員在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建立“撥投聯動”機制,鼓勵和規范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引導多元資金接續投資研發和成果轉化。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壯大耐心資本。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加強創新創業相關學院、學科建設,打造一批行業特色鮮明的技術經理人培養基地,強化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