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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潔(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改革開放與現代化研究所高級工程師)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建設美麗中國擺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突出位置”。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特點。同時,中國式現代化也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包括生態產品的公平分配和政府生態服務的公平享用。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特點決定了生態環境治理需要廣泛的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就是以人民為中心、保障公民生態環境治理參與權益的重要內容之一。
環境信息公開,是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多元化體系的重要舉措。2007年,國務院頒布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隨后,我國第一部環境信息公開的綜合性部門規章《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公布,環境信息公開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正式進入立法體系。近年來,隨著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逐漸深入民心。
生態環境多元治理的集中體現
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體現了對公眾權利的保障。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中,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環境權利。我國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是通過制度約束,由政府實現環境信息的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切實有效地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為構建全民共同參與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起到了基礎性作用。
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體現了對環境責任主體的制約。環境責任主體既包括政府部門,也包括企業。大到修高鐵,小到回收垃圾,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存在環境責任主體。公眾有權知道,企業行為會對環境產生怎樣的影響。環境信息公開制度要求環境責任主體向公眾披露其行為的環境影響。通過實施社會監督,能夠有效避免環境責任主體肆無忌憚地破壞生態環境。
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有助于調動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公眾參與環境治理,落實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中。是否了解這些日常小事的意義,往往決定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以垃圾分類為例,在一些小區,居民如果發現自己在家分好類的垃圾,被垃圾回收者再次混雜在一起統一回收,他們就不再對垃圾分類抱有熱情;如果不知道垃圾回收的去向,人們也難免會有所懷疑,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會受到影響。因此,良好的環境信息公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公眾對于環境治理的參與程度。
深化環境信息公開的邏輯
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發展,首先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良好生態環境是關乎人民利益的生態福祉。生態環境建設關乎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的永續發展。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環境信息公開的本質就是回應人民群眾所想、所盼、所急。人民的立場角度決定了什么樣的環境信息應當公開,以及應當以怎樣的方式公開。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人民滿意為衡量標準構建強大的群眾監督網。
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發展,需要發揮好政府的主導作用。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要壓實各級政府推動環境治理的責任,形成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環境治理格局,助力美麗中國建設。政府為主導處理環境公共事務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運用行政手段,引導監督企業、個人等環境信息公開義務主體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深入推動環境信息公開的各項實施細則,能把責任具體壓實,同時規范公開方式。通過鼓勵環境信息公開、處罰環境信息應公開而不公開等方式,雙管齊下、統籌兼顧,進一步拓展環境信息公開的廣度與深度,深化環境治理的全方位參與。
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發展,還要加強法治保障。當前,環境信息公開面臨著義務主體范圍不夠廣、內容規定不夠明確、監督和處罰機制仍有待完善等問題。接下來,要在法治政府建設的框架下,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應進一步優化環境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制定公開主體和內容具體細則,同時對處罰相關主體拒絕公開的行為予以規范;通過完善監督機制、加大處罰力度等方式,實現對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完善。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指出,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探索開展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評價。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綠色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離不開生態環境治理的全民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改革,正是促進公眾參與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多元化體系的重要舉措。應以環境信息公開為抓手,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的多元治理機制,將環境保護融入社會的方方面面,共建美麗中國。
(本文系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一般項目(GD20CGL33)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