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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文藝(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
數字法治就是這場數字革命所催生的現代法治文明的新形態,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時代主題,加快構建數字法治體系是法治中國建設的緊迫任務。
21世紀科技革命最顯著特征就是以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元宇宙為代表的數字革命。這場革命正在促使法治建設開辟新領域新賽道,塑造法治發展的新動能新優勢,對全球法治發展產生了整全性、穿透性、顛覆性的影響。數字法治就是這場數字革命所催生的現代法治文明的新形態,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時代主題,加快構建數字法治體系是法治中國建設的緊迫任務。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堅持把制度優勢和科技優勢結合起來,加快法治領域數字科技的應用,在數字司法、數字警務、數字檢察、數字法律服務等方面已位居全球前列,甚至是領跑的地位。面對我國數字法治實踐的快速發展,加強對數字法治的理論研究已成為中國法學界的重大課題,應從數字法治新構造、新思維、新場景、新功能4個方面進行探討。
第一,數字法治的新構造。數字法治作為當今世界法治的新形態,不僅推動法治機構、法律職業、社會主體等傳統法治要素發生新變化,而且產生出數字科技、技術規范、數字基礎設施等新法治要素,從而形成了數字法治的新構造。從法治的主體要素看,無論是法治機構、法律職業,還是社會主體,都已開始數字化。以法治機構為例,數字人大、數字政府、數字法院、數字檢察院、數字律所等數字機構建設已成為法治建設新潮流。從法治的基礎設施看,傳統的法治基礎設施是辦公樓、法庭、監獄、看守所等物理設施,而數字法治的新基礎設施是以大數據中心為代表的硬件設施和軟件系統。我們稱之為數字法治新基建。加快推進數字法治新基建,是新時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而緊迫的任務。這需要國家巨大的財政投入,將產生很有誘惑力的市場份額。很多科技公司都對數字法治新基建充滿興趣。
第二,數字法治的新思維。數字法治作為法治類型,必然要堅守法治思維、理念和原則,如法律至上、良法善治、權力制約、人權保障、程序正義、社會自治等。但與此同時,數字法治借助數字科技之力,形成了超越傳統法治形態的新思維方式,如全樣本思維、關聯性思維、跨界性思維、扁平化思維、用戶式思維。例如,在人工處理數據的傳統作業方式下,每次獲取和處理的法律信息特別是案例的數量有限,只能選擇若干典型樣本。這種思維方式和處理技術屬于樣本思維。進入大數據時代后,隨著數據收集、存儲、處理技術的突破性發展,法律人可以方便、快捷地獲取和處理有關領域所有法律數據,實現對海量數據的一網打盡,從而更全面、更系統地把握既有情況。如今,法官憑借司法智能機器系統,可以從海量判例中自動篩選出所有類似案件,借鑒以往法官的經驗,作出一個更理性更公正的判決。這表明,法治思維方式從樣本思維邁向了全樣本思維。
第三,數字法治的新場景。從立法、執法、司法到糾紛解決、法律服務等法律活動,都是數字法治運行的重要場景。目前,執法、司法、法律服務這幾個領域走在最前列。司法領域是數字法治的重點場域,也是數字法治的先行場域。近年來,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國家的法院都普遍重視數字技術在司法領域深度運用,紛紛開展電子法院、網絡法院、智慧法院、數字法院等方面的探索,在全球范圍內掀起了一場數字司法革命。數字司法主要包括對外和對內兩種應用場景。對外場景下的數字司法,主要面向訴訟參與人,構建起網絡化、數字化的訴訟服務平臺,推動起訴、立案、證據提交、材料收受、庭審、送達、執行在平臺上運行,亦即“數字訴訟”。疫情期間,數字訴訟的便利性已經得到體現,當事人足不出戶就可以打官司。對內場景下的數字司法,主要面向法院內部人員,構建起數字化司法業務管理和保障平臺,提升線上辦公、案件管理、審判質效評估等內部管理效率。
第四,數字法治的新功能。數字法治正在開辟萬物皆可連通、萬物皆可共享、萬物皆可復制、萬物皆可監控、萬物皆可計算、萬物皆可智能的未來法治新圖景。這種新型法治能夠破解傳統法治的諸多難題,化不知為可知、化不能為可能、化不行為可行,以超乎想象力的方式提升法治工作質量和效能。我經常舉的一個例子是“命案必破”。過去,“命案必破”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口號。現在,在現代科技的強大支撐下,“命案必破”已正在成為一個能夠實現的理想。據公安部介紹,全國現行命案破案率達99%,中國長期處于全球命案發案率最低國家行列。
數字法治新時代正在向我們走來,讓我們熱情擁抱這個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