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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迎、陳進、蘇琳琳(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對外開放研究院)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城市治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發展智慧城市與國家治理能力的提高和城市治理水平的提升密切相關,成為世界多國多地應對諸多城市病、實現城市有效治理、提升城市生活水平的新路徑。首都北京作為向全世界展示中國形象的首要窗口,在“十四五”規劃中提出要打造“智慧城市標桿”,即到2025年,將北京建設成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的標桿。
北京作為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首批實踐城市,雖然在數字化治理基礎設施、數字政府、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仍然存在以下問題。首先,所轄多區多地各有智慧城市相關實踐,但全市一盤棋的統籌規劃和管理稍顯不足。作為人口超過1000萬的超大城市,目前北京市智慧城市的建設現狀尚不能有效解決城市交通擁堵、醫療資源擁擠和資源環境惡化等現實“城市病”問題。其次,重技術輕應用等問題仍存在,智慧城市建設運營與市民使用體驗及便利性之間仍存在鴻溝,部分功能完成建設后未能用之于民,或民眾使用意愿不高,存在便利性不足、體驗不好和使用門檻高等問題。如“北京通”APP已接入近千項服務,但實際使用率和滿意度并不高。此外,由于條塊分割、重復建設造成的政府“信息煙囪”和“數據孤島”仍長期存在,數據未能充分橫縱向貫通。數據壟斷讓用戶失去選擇權,同時讓企業和平臺難以監管,企業積極性受挫,技術進步受阻。大量社會數據仍然由互聯網公司、運營商或第三方公司掌握,未能和政府數據實現充分融合,且動態時空數據不足,限制了智能技術的大規模應用,無法做到全面精準施策。這一問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這種突發應急情境下暴露更為明顯。
基于對不同國家及城市的綜合分析,筆者對北京智慧城市建設提出如下建議。
借鑒“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公眾參與”共創價值模式
從國內外對智慧城市的推進情況來看,智慧城市的發展和建設首先要解決建設模式問題。從上海、杭州、深圳等多個典型城市的建設經驗來看,智慧城市建設模式已從政府主導向社會共同參與、聯合建設運營的多主體、多元化模式轉變,“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公眾參與”共創價值模式值得借鑒。
政府引導:政府始終是智慧城市建設的第一推動力。智慧城市建設作為國家和城市的核心戰略,是涉及面廣、統籌性強的系統性工程,因此是典型的“一把手”工程,需要政府引導。尤其是“信息煙囪”“信息孤島”等問題持續存在的根本原因并非是技術和標準問題,而是體制機制問題。建議專門成立市領導牽頭的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自上而下從體制機制改革入手,堅持市、區協同,統籌規劃全市這盤棋。在數字政務、智慧交通、智慧社區等重點領域設立專項工作組,由分管市領導擔任召集人,切實解決跨部門、跨層級難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服務樞紐功能,解決關鍵的頂層規劃、標準規范、政策支持、統計評估等問題,并加強對各區指導。
市場主導:市場化是智慧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經之路,也是世界各國政府建設智慧城市的共同導向。市場主導需要政府和企業同時轉型,政府從臺前轉向幕后,以對市場的培育、監管和激勵為主,企業從單純的服務提供者轉變為深度參與智慧城市建設的發展同盟。北京作為超大城市,智慧城市建設投入大、周期長,政府需制定激勵引導政策,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入社會資本,或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成立運營平臺公司,設立首席智慧城市運營官,由運營公司進行日常建設和運營。
公眾參與:公眾是智慧城市應用的主要用戶,需求和評價均來自公眾。因此須強調以人為本、“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則,推動全民參與構建智慧城市生態。從技術驅動、業務驅動升級到場景驅動,強調以“人”在不同場景的需求(如生育、養育、教育)為核心,注重“聯接+平臺+數據+運營”。因此需要自下而上通過多元化政企民互動渠道,多方聯動調研了解并采集民眾真實需求和痛點,并將城市問題(如市政設施、環境衛生、綜合執法、市容市貌等)置于城市服務平臺,通過隨手拍、投訴舉報、建議交流等渠道給予民眾參與探索共建共治的機會,使智慧城市功能服務與市民需求匹配度更高,提升市民智慧體驗,使智慧成果用之于民,惠及民眾,提高民眾感知的“智慧度”和滿意度。
基于城市產業圖譜,細化合作模式,推動可持續運營
“智慧城市”這一概念涉及的范圍廣、領域多、鏈條長,生態系統涵蓋投融資、標準規范、頂層設計、基礎設施、智能中樞、智慧應用、運營服務、網絡安全等多個環節;參與主體包括基礎設施提供商、電信運營商、系統集成商、軟件開發商、互聯網企業、各類服務商等多類企業。大多頭部企業均已建立專門的智慧城市部門及解決方案,如阿里的“城市大腦”、華為的“智能生命體”(技術架構)、聯想的“城市智慧魔方”(運營服務商)、騰訊云的“超級大腦”、科大訊飛打造數字孿生城市的“城市超腦計劃”等。因此,技術及產品服務選擇較為充足,關鍵在于恰當的合作模式。
建議基于產業融合互促理念及北京產業發展規劃,構建北京智慧城市產業地圖,推動優先發展的重大項目與產業地圖精準匹配,政府投資或引導社會資本集聚重點區域,激勵民間資本進入出行、智慧社區服務等商業性更強的領域。政府和企業共同投資建立合作平臺,構建資金投入、責權分配等方面均為較適合的核心模式。政府制定針對性政策吸引不同類型頭部企業,消除國有企業壟斷壁壘,降低民營企業進入門檻,打造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調研、公眾參與等方式總結實際需求和當前問題,發布城市機會清單,創造場景供給,通過擇優錄取、揭榜掛帥等機制促進創新,吸引不同類型企業參與。爭取條件打造北京智慧城市產業集聚區。同時積極培育服務能力強的本地企業參與智慧城市建設,培養一批中小微“明星企業”,提升北京企業品牌及影響力。
運營服務是整個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的關鍵,需要系統思維、運營思維和暢銷運營理念,建立與技術支撐、制度建設相匹配的城市級智慧運營服務體系。北京作為中國政治、文化中心和超大城市,智慧城市建設更是建設運營周期長、不斷迭代升級的過程。僅憑政府機構人員或完全依賴第三方企業遠遠不夠,需要通盤考慮信息安全、壟斷、盈利模式、企業特點等。可借鑒三種做法:成立本地國有獨資的國資系智慧城市運營商(如深圳、雄安);引入專業化公司,成立政企合資企業開展建設運營(如數字廣東);由民營系運營商如阿里、騰訊、百度運營(上海等)。
分類分級建設,打造試點示范
考慮到城市不同區域建設的狀態、階段、成效和問題等差異,實施分類分級建設原則。如對智慧城市新建區從規劃階段即融入智慧城市建設,與城市建設同步,對已建區進行必要的升級,提升民眾體驗和智慧感知度。對建設基礎不同、民眾智慧度需求不同的中心城區和郊區,根據其不同特點設計不同級別和要求。
對于特色突出、政策開放、展現北京典型形象且尚未進行智慧城市建設的地區,可以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建設,比如同屬北京數字貿易試驗區和自貿試驗區、著力打造“區域開放+產業開放”數字經濟新格局的金盞國際合作服務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可借鑒上海經驗,對已經建設的智慧城市地區,從基礎設施、智慧應用、政策保障等方面對各區試點進行評估,發布北京市的智慧城市發展水平評估報告。對于智慧城市建設發展處于前列的地區,如海淀區“城市大腦”(與百度合作)、通州城市副中心“城市大腦”(與阿里云合作),可以打造樣板,形成典型案例推廣,并總結智慧城市“共性做法+個性延展”的方案,以點帶面形成示范效應。
注重目標導向及民眾滿意,優化評價體系
智慧城市的目標是善政、興業、惠民,具體包括三大方面:一是讓政府決策更智能、更精準、更科學;二是讓產業更有規劃地升級發展;三是讓城市使用者對城市的感知更高效便捷,生活更滿意更幸福。智慧城市的成功更大程度上取決于民眾的認可。因此,針對目前存在的平臺、系統、應用數量充足,但民眾獲得感和滿意度并不高的情況,需要從考核評價導向和指標入手。建議借鑒國際大企業更為流行的更側重目標管理的OKR(目標和關鍵成果)方法,而非更側重績效考核的KPI(關鍵績效指標法)方法,基于應用場景構建創新評估評價體系,如優化資源調度、提升城市運行效率、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強化社會效益(最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退化等)等,自下而上倒逼運營商建設令民眾滿意的智慧城市。
建立數據開放共享安全規則機制,提升數據資源價值驅動長效運營
數據是智慧城市最核心的資源,智慧城市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數據,是各主體競爭的焦點。政府應以信息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為基本原則,注重城市各類各級信息的集中共享、城市大數據的挖掘和利用以及網絡數據安全保障。一方面政府層面需要從規則上盡可能消除數據壟斷,打破數據壁壘,促進不同層級各類數據平臺實現聯通共享、協同互動。另一方面整合、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實現數據要素市場化,資產化;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協同社會數據(整合互聯網數據、空間數據、多領域行業數據、時空動態數據等),強化對數據資源的高效開發、增值利用和安全管控;實施分類挖掘,建立數據資源交易平臺,對于一些重要數據脫敏后可進行交易共享,形成數據驅動長效運營機制。同時,安全是發展的根本,安全可控是智慧城市的內在要求,在數據開放共享的同時,要對數據分級分類制定使用規則,明確特殊權限管理,打造信息數據安全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