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魏欽恭
人們的日常行為以預期為牽引,只有預期穩定才會有穩定的行為,只有在一個可預期的環境中,社會和經濟主體才會從事創造和創新活動。譬如,消費預期會影響消費行為、就業預期會影響就業行為、生育預期會影響生育行為等。而預期不足不僅會延滯或改變既定的行為方式,更甚會使得人們無所適從、焦慮不安、悲觀失望。由此,在一定意義上,穩定民眾預期、增強社會信心是激發社會活力的前提保證。換言之,如果多數民眾對未來沒有明確的預期,消極情緒蔓延,那么無論是經濟發展還是社會發展都會受阻。從而可以認為,對民眾社會預期與發展信心的把握與調適,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不能忽視的社會心理資源與條件。
那么我國居民當下的社會預期呈現何種特征和變動趨勢?從總體上判斷,當下民眾預期呈現出“雙重面向”:一方面,隨著經濟增長,物質生活水平提高,多數民眾對生活改善與社會持續發展的預期亦不斷提升;但另一方面,由于近年來經濟增長率的趨勢性下滑、收入及財富分配差距不斷拉大、社會風險多發,使得部分民眾的發展預期不足,消極、悲觀、焦慮等情緒顯現。這種正向與負向態度的并存看似不盡協調,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經濟社會結構快速變遷過程中,由于利益分化以及民眾需求多元化、差異化而產生的社會心態失衡。根據一項全國性抽樣調查數據(SASD)的統計結果顯示,十八大以來,民眾無論對社會性事項(歷年預期指數分別為86.8、74.8、78.8、82.5、82)還是個體性事項(歷年預期指數分別為75、81、80、87、87)的總體預期狀況均穩中趨好,但其構成要素卻有著明顯的分化態勢。具體而言,從2012年到2016年,民眾預期最低的事項始終是社會層面的物價水平、食品安全、環境質量以及個體層面的收入水平與生活壓力。
民眾預期的高低漲跌以現實為基礎,對未來狀況的預期與對當下狀況的判斷并非斷然兩分,而是一種連續的心理狀態。依據當下滿意程度與未來預期狀況,可將民眾預期劃分為以下四種類型。第一種類型是“正向預期”狀態,此種類型的民眾對當下狀況不太滿意但卻對未來預期充足;第二種類型是“雙重滿足”狀態,這種類型的民眾既對當下狀況滿意又對未來預期充足;第三種類型是“雙重匱乏”狀態,此種類型的民眾既不滿于當下狀況又對未來預期不足;第四種類型是“負向預期”狀態,此種類型的民眾對當下狀況滿意但卻對未來預期不足。預期類型不同,其所隱含的問題焦點亦不同。
一是分配失衡可能導致的發展乏力問題。從SASD2016年的調查數據結果來看,在社會層面和個體層面處于“雙重匱乏”狀態的民眾比例分別為20.74%和20.72%。有約兩成民眾既對現狀不滿又對未來預期低迷。具體來看,這部分群體無論是收入狀況還是社會地位都處于較低層次,具有較為強烈的被剝奪感和不公平感。如果這部分群體的狀態不能得到改善,而持續處于“疊加效應”的影響之中,將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發展。回顧改革以來的中國社會發展歷程,首先通過引入市場機制,打破“大鍋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種制度導向大大激發了全社會發展經濟、創造財富的積極性。當下,由于分配和激勵機制的不當甚至扭曲,中國社會的收入和財富鴻溝呈逐年拉大的趨勢,這種現狀也會動搖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基礎。也就是說,一旦貧富差距超出合意區間,不僅難以起到合理激勵的作用,反而會對總體性的經濟社會系統產生負面影響。進言之,一旦收入和財富頂端的群體牢牢占據社會金字塔的頂端,整個社會的流動機制出現分割性的閉循環格局。無論是階層分化的危機感還是掙脫階層固化的無力感,都會讓階層地位較低者不滿于現實、預期低迷、信心匱乏,也會削減社會發展動力。
二是預期過低可能導致的社會焦慮問題。在社會層面和個體層面處于“負向預期”狀態的民眾比例分別為2.93%和6.51%。可以看出,對現狀滿意但對未來預期低迷的民眾比例較少,但仍需關注這部分群體的社會屬性。從調查來看,民眾收入水平與發展預期呈現明顯的“U型”關系,而持有“負向預期”的民眾在收入水平和社會地位上多處于“夾心層”。也就是說,部分中間階層者相較于地位較低者,反而預期更低。這種具有反差的狀況,表現出社會預期狀況的新特征,即對未來預期不足不是利益受損者所獨有的感受,部分受益者也開始產生不同程度的焦慮情緒。一方面,伴隨經濟社會的快速變動,社會中間群體更加敏感于自身利益的得失,對如何鞏固并提升既有地位焦慮不安;另一方面,當房價高企、生活成本攀升、社會保障不足、未來經濟前景不明的時候,“比上不比下”的意識使得在與地位較高階層比較的過程中,“夾心層”的相對剝奪感受更為強烈,極易陷入缺乏安全感和方向感的“漩渦”之中。
三是預期過高可能導致的政府績效壓力問題。在社會層面和個體層面處于“正向預期”狀態的民眾比例分別為55.24%和44.35%,意味著半數左右民眾雖對現狀不滿,但卻對未來發展抱有著較高預期。良好的預期與充足的信心是社會發展的“潤滑劑”。許多后發展國家的歷史經驗表明,在經濟高速發展的階段,即使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民眾仍可能對此持相當寬容的態度,因為當下境遇不佳者預期在不久的將來自身也能從發展中獲益,這被稱之為“隧道效應”。但如果這部分群體的預期不能得到實現,或實現程度不及預期增長程度,甚或一再落空,“隧道效應”便會急劇消減,進而發生逆轉,引發集體性的不滿。應該承認,民眾預期應該有一個合意區間,預期過低,會削弱社會發展活力;但不切實際的高預期,如果不能實現,形成的失落感會更加強烈,同樣不利于社會發展穩定。在調研中,有基層干部曾提出以下令人深思的問題“為什么社會保障越來越好,民生投入越來越多,群眾的滿意度卻沒有越來越高?為什么居住環境越來越好,物質生活水平越來越高,群眾的幸福感卻沒有越來越強?”不可否認的是,改革以來多數民眾的物質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同時也應看到,由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太快,民眾對生活改變的期望值越來越高,對獲得改善的滿足度卻不斷降低,由此導致政府的績效壓力越來越大。沒有一個國家的經濟能夠永續高速增長,當經濟出現回落,“蛋糕”不再無限增大,民眾不斷高漲的預期不能得到滿足時,不僅會影響對政府的信任程度,甚至會動搖政府的績效合法性基礎。
概言之,民眾預期既不能過多超出社會實現能力,也不能低于現實境遇狀況。只有讓預期保持在一個張弛有度的合理區間,才能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對此,要進一步提振民眾的社會信心,可以針對不同的預期類型分類施力。
第一,防止“疊加效應”,增強社會地位不利者獲得感,實現共享發展。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居民間收入差距水平亦不斷拉大,近年來一直處于0.45以上。這種狀況使得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群體不僅不滿于現狀,而且對未來發展改善的預期也信心消沉。應該意識到,差異性原則下的分配機制既要能夠起到激勵作用,也應該保證社會不利群體的境遇改善。對此,要通過制度安排形成公平正義的社會分配機制,進一步釋放改革發展的紅利并不斷惠及不同收入階層,增強社會地位不利者的獲得感,從而實現共建共享的發展格局。
第二,降低“相對剝奪效應”,拓寬社會流動渠道,實現穩定發展。當下,我們國家遠未形成一個龐大穩定的中產階層。在急劇的社會轉型過程中,客觀上,處于經濟社會地位中間層級的群體常處于社會流動渠道“上升和下行”急劇變動的地位狀態;主觀上,中間層級群體的地位認同下移趨勢明顯,主觀地位與客觀地位常不相一致。由于中間群體處在既“患得”又“患失”的尷尬境地,使得其在與參照群體比較過程中,很容易產生“夾心”心態和相對剝奪感。當預期利益不能實現時,也更易對未來預期變得低迷和不確定。這些也警示我們,逐步實現社會結構向“橄欖型”轉變,就要著力培育社會中產階層,拓寬社會流通渠道,穩定現有社會中間群體,切實增強“夾心層”的發展信心和安全感,才能不斷激發社會活力,推動社會穩定發展。
第三,利用“隧道效應”,合理引導過高預期,實現有序發展。發展的過程是失衡與再平衡的過程,無可避免會觸及不同群體的利益。“隧道效應”因其可包容發展過程中難以避免的不平等和不平衡,從而有利于政府執政,但這種效應何時會減退或者徹底消失,則很難準確判斷。換言之,即使多數民眾對未來預期積極,但如果合理預期不能得到實現或過高預期超出政府滿足能力,很可能會發生逆轉。當下,我們既要充分利用“隧道效應”所形成的容忍空間,特別是對諸如物價水平、食品安全、環境質量、收入分配、住房等關乎民生的事項,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以多數民眾的合理訴求、正常期望和獲得感受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也要有序引導民眾的過高預期回落到合理水平,減輕政府“無限實現可能”的績效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