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重要指示。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日前中央辦公廳召開專題研討會,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10余人參加。現摘要刊登部分與會同志的發言。
——編 者
統籌推進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意義重大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 張文顯
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強調,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這一論斷意義重大而深遠,深刻揭示了治黨和治國的內在聯系,進一步豐富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中國”的內涵,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重要內容,是對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政黨理論、法治理論的創新發展,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最新貢獻。
為什么要統籌推進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首先,從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角度看,國家治理體系實際上就是國家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治理體系主要由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和國家法律制度體系構成。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就必須同時推進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和國家法律制度體系現代化。其次,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角度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既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又要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沒有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法治體系就不可能完備有效;沒有完備的國家法律體系以及法律制度作后盾,法治體系就缺乏必要的剛性和強制力。再次,從黨的規矩體系的角度看,我們黨的規矩包括黨章、黨的紀律、國家法律和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管黨治黨既要充分發揮黨規黨紀的作用,又要充分發揮國家法律的作用,使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中國共產黨具有領導黨和執政黨的雙重屬性、使命和責任,這就決定了治國必先治黨,治好黨、建好黨從根本目的和宗旨上說就是為了治好國、建好國,為了更好地執政興國、執政為民。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核心價值的一致性以及相輔相成的內在關系,決定了二者必須統籌推進、一體建設。
統籌推進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一要全面準確認識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性質,使國家法律與黨內法規相互協調、相互補充;二要堅持憲法修改與黨章修改相協調,使憲法的原則規則與黨章規定的黨和國家指導思想、路線、方針、政策、目標任務等保持一致;三要實現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立改廢釋常態化,及時消除二者之間的矛盾沖突,提高黨內立規和國家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要擴大黨政“共同立法”,使黨規國法互聯互通;五要建立和完善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統籌協調體制機制,使黨委法規工作部門和國家法治工作部門有效銜接、形成合力。
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黨內法規工作
中央辦公廳法規局局長 陸國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管黨治黨作為治國理政的先手棋,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科學回答了“怎樣管好黨、治好黨”這一時代課題。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依規管黨治黨。習近平總書記對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所作的重要指示,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肯定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的成績,深刻闡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意義,就做好新形勢下黨內法規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這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戰略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歷史使命、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勝利、實現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這是一個重大的命題和判斷,也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創新,寓意十分深刻。第一,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必須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重視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全方位扎緊制度的籠子。第二,深刻揭示了黨執政興國的內在規律。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都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內法規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如果不能做到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依法治國就是一句空話。因此,要充分發揮依規治黨對依法治國的引領作用。第三,歸結起來,抓住了治國理政的根本。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是我們黨堅持依法執政、順勢適時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需要,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都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快補齊黨建方面的法規制度短板,力爭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完成這一重大任務和歷史使命,黨內法規工作者責無旁貸。我們要以黨的創新理論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做到融會貫通、一體遵循。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無論是制定還是實施黨內法規,都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要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部署,科學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抓緊做好“立柱架梁”工作,確保如期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