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堅持中國特色反腐敗道路,要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權力監督。十八屆六中全會對于全面從嚴治黨進行了專題研究,修訂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并強調“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因此,如何加強對于領導干部的監督工作,是當前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途徑。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屆中紀委六次全會的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建設覆蓋全國紀檢監察系統的信息平臺,建立情況明、數字準、可監控的數據庫,為監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為加強領導干部廉政監督工作帶來了新的機遇。
監督是中國特色反腐倡廉戰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黨的十八大之前,監督軟、監督難、監督不到位的情況相當普遍。如何提高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要挑戰。作為領導干部,應該接受各方面的監督,這既包括黨內監督,也包括其它形式的監督,特別是社會監督。從黨內監督來看,主要包括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和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的干部監督工作。目前,我們通過黨內監督已經掌握了大量的關于領導干部的信息,一方面是各級紀委在日常工作中積累的關于領導干部的信息,包括信訪舉報的信息、廉政風險排查的信息、腐敗案件查處過程中反映出來的規律等;另一方面是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掌握的干部監督的信息,包括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信息、干部考核和民主評議結果等。這些都為建立基于大數據的監督機制提供了有效的數據支撐。
在這些數據的基礎之上,我們可以構建一套指標體系,來評估每名領導干部的廉政風險。這些指標可以包括個人基本信息曾出現做假,在關鍵部門和崗位任職,關鍵崗位領導干部臨近退休年齡、非異地任職或任職時間過長,配偶和子女移居海外或經商辦企業,資產明顯超過了家庭收入水平等各類情況。根據這套指標體系,我們可以對領導干部的廉政風險進行評估,建立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級預警機制。對于不同等級的風險,監督機關要采取不同的干預措施。這不僅可以提高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而且甚至有可能實現對潛在的腐敗行為進行預測。當然需要強調的是,對領導干部廉政風險的評估只是判斷其風險等級,并不意味著其一定有腐敗行為。
大數據方法的運用為加強領導干部廉政監督提供了新的思路,但是也對我們的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要提高現有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更加全面地收集和使用有助于監督領導干部的信息,加強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種渠道來提高監督有效性,同時有效保障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