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凱華
在走訪中發(fā)現(xiàn),某地一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尚在進行,就被明確要求在完工時立碑:碑面要刻有項目名稱和投資建設概況。刻碑往往需要耗費一整塊山石,造價不菲,其必要性引發(fā)一些群眾議論。
不可否認,立碑是標明建筑信息的一種有效方式。有的工程的確需要標示相關信息,比如標明建筑面積、施工單位、開竣工時間等,能方便群眾知曉項目情況,也可為養(yǎng)護、維修等提供參考依據(jù)。但展示相關信息的方式多樣,有時用一塊簡單的銘牌即可;具體是否一定要采取立石碑的方式,值得認真權衡。比如硬化一段路、安裝幾盞路燈等等,何需立碑來言說?事實上,立碑與否,取決于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而不是彰顯功績的虛榮心理。從扶貧項目到水利工程,從道路施工到坑塘改造,現(xiàn)實生活中,有的碑石已經(jīng)從單純的信息載體異化為少數(shù)干部追求政績、作秀顯功的“廣告”。如此心態(tài)和行為,值得警惕。
俗話說,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干的是不是惠民工程、值不值得樹碑立傳,群眾看在眼里,心中自有評判。贏口碑無需靠立碑。不務虛名、崇尚實干,切實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群眾才能感受到民生的溫度。(楊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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