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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習總書記在“4?19”重要講話中強調 “要加快網絡立法進程,完善依法監管措施,化解網絡風險?!睆牧⒎ㄗテ穑拍軤孔【W絡法治化的“牛鼻子”。十八大以來,在國家和各級網信部門的統一協調下,我國網絡立法、修法成效顯著,基本建立起網絡法治。
首先,網絡立法就是要破除網絡成為“法外之地”的錯誤思想。習總書記在第二次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強調,“網絡空間是虛擬的,但運用網絡空間的主體是現實的”。虛擬與現實的辯證關系成為我國網絡現代化立法思路的重要指導思想。網絡空間就是連接虛擬與現實的紐帶,猶如一把雙刃劍,用的好就會把網絡變成“阿里巴巴的寶庫”,用的不好就會變成“潘多拉魔盒”,反過來傷害到全體網民合法權益、國家安全和社會經濟秩序。
所以,網絡立法的基礎就是提升互聯網的工具性和效率性,破除互聯網的虛擬性和無序性。多年以來,網民最為頭疼的當屬電信詐騙和網絡虛假宣傳,究其原因,就是缺乏事后責任溯源機制,犯罪分子“躲在暗處”,利用網絡虛擬性來逃避法律責任。網絡實名制就是將虛擬與現實結合起來的重要手段。近年以來,從國家網信辦出臺的“微信十條”、“賬號十條”、“APP新政”到“直播新規”,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都將網絡實名制作為依法治網的重要基礎。據悉,我國電信實名制已經基本落實,下一步就是強化網絡平臺的全面真實信息認證核實工作,這就為我國“十三五”網絡法治化開局開了好頭。
其次,網絡立法是以保障網民合法權益作為最重要的核心?;ヂ摼W時代的網民權益保護主要分為三大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網絡安全?;ヂ摼W+、社交平臺、大數據和移動支付等產業的蓬勃發展,讓用戶金融信息和隱私數據變的更加危險。沒有網絡安全的技術發展就是與虎謀皮,缺乏完全保障的互聯網就會變成用戶權益受害的集散地。依法確保網絡安全就是依法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國家網信部門近年來集中立法的重要原因。特別是《網絡安全法》更是將用戶安全保障放到了最高位置,從網站信息保障義務到信息泄露緊急預案,從用戶信息的自我控制權到國家監管職責都做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