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普惠金融。以《關于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的通知》出臺為契機,立足商業可持續原則,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首先要提高金融服務覆蓋率,基本實現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鄉鎮一級基本實現銀行物理網點和保險服務全覆蓋,鞏固助農取款服務村級覆蓋網絡,推動行政村一級實現更多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其次要提高金融服務可得性,大幅改善對城鎮低收入人群、困難人群以及農村貧困人口、創業農民、創業大中專學生、殘疾勞動者等初始創業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對特殊群體的無障礙金融服務。同時,提高金融服務滿意度,提高各類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
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的根本使命,在于更加有效率地將貨幣、資金配置到經濟部門和個人,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和社會發展。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更多是靠技術創新推動,接下來將更多依賴制度創新驅動。要依法加強和改進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盡快制定和完善多個業態的監管細則,深入開展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引導互聯網金融在服務實體經濟中保持規范發展。傳統金融機構和互聯網公司還要加強合作,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深入分析客戶消費模式和風險偏好,提供更加貼近客戶需求的金融產品。要借助互聯網技術,減少經濟活動中的信息不對稱,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和個人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
加強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改進金融監管,應該圍繞“三張清單”來解決問題:從政府角度上,要拿出“權力清單”,明確政府該做什么;從企業角度上,要拿出“負面清單”,明確企業不該干什么,把握風險底線;從市場角度上,要理出“責任清單”,平衡宏觀調控與市場規律的“兩只手”。具體而言,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職能整合與機構整合兩種路徑:職能整合,即以“雙峰監管”為原則,圍繞加強和完善宏觀審慎監管制度這個中心,將“三會”(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承擔的宏觀審慎監管職能集中到央行,“三會”集中精力負責行為監管;機構整合,由央行負責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監管,在“三會”基礎上組建金融監管委員會負責行為監管,提升監管的協調性。
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盡快從統一費率過渡到差別費率,使金融安全網更加完善。完善國家支付清算體系,擴大金融IC卡應用向公共服務領域廣泛滲透;大力推廣“云閃付”品牌,提供更安全易用的移動支付服務。培育征信市場,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尤其是要大力構建農村征信體系,提升農村信用基礎水平。建立政府主導的小微信貸擔保體系,改善小微金融的風險補償環境;完善農村金融基礎制度,改進對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設備財產使用權等財產權益的確權、登記、流轉等制度。同時,積極推動金融法制建設,及時制定、修訂法律,為金融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伯特·希勒在《金融與好的社會》中強調:“通過大大小小各種類型的創新,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將使財富覆蓋的范圍擴大,從而逆轉社會不公平現象加劇的趨勢。”而在我國,采取多種舉措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將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效率,進而有助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推動國民收入實現從中等收入到高收入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