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學源于近代西歐,其理論中一方面含有不少西方價值觀和強權、特權、殖民主義和歧視性的內容,有的已經被時代所拋棄,我們理所當然地應予以摒棄;另一方面,國際法學中也有很多理論和思想不僅具有歷史的進步性,而且還體現國際公平性和正義性,如國家主權平等。對于這些進步的、符合中國根本利益和新時代要求的傳統國際法理論和思想,我們在創新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際法學的過程中應始終不渝地予以堅持和繼承。
與此同時,我們還必須堅持中國社會主義國際法學的民族性,即中國特色。具體地說,在完善和加強中國特色國際法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的進程中,應該將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融入其中,如“與人為善”“和為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中國國際法理論和思想中的這些“中國元素”,對于當代國際法繼續朝著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全球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方向發展具有深遠的世界意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際法學要對當代國際法的發展產生影響,并在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起到實質性作用,就必須致力于國際法理念、概念和理論上的創新。任何新的國際法概念、范疇、理念、表述和理論,只有具備了原創性,才有可能在世界上搶占國際法發展的先機和話語權;只有符合時代的需要和發展趨勢,才有可能被世界國際法學界所接受,并最終成為實在的國際法原則、規則和制度。例如,近年來,我國領導人多次提出、闡釋和反復重申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已經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這一既反映時代客觀要求和發展趨勢、又符合中國根本利益的新理念,經過持續不懈地傳播,假以時日,一定會成為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的新的國際法理念,其國際影響勢必不亞于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分別與印度、緬甸共同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際法學科體系,其核心是加強中國國際法學的專業建設。我國有關政府部門和高等院校應對我國國際法專業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調查,系統掌握這一事關中國和平發展、全面和深度參與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及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學科的現狀,盡早制定相應的戰略,出臺相應的措施,補強弱勢專業方向,填補空白專業方向,凝練具有發展前景的新的專業方向。在填補和凝練新的國際法專業方向方面,尤其要注重和探索國際法與相關學科或專業的交叉整合,如網絡空間國際法、生物技術國際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