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中的國家倫理責任
——倫理本體中誠信底線上慎對親屬容隱和大義滅親的對立
作者簡介:哲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 張國鈞
國家治理體系及其能力都離不開誠信底線。誠信底線則在倫理生態、誠信生態中,須生態化保障。倫理,在中國一脈千年,一如天倫、人倫、五倫、常倫、彝倫等范疇所蘊涵,是“正常永久……有宗教意味”[1]53,60的本體性關系,“千萬年磨滅不得”[2]597;內生倫理永恒。因此,敦睦①天倫和整個倫理,就是本體性的、神圣的倫理責任,分屬、共屬社會各界。落到國家,就是更重、更大、更關鍵的國家倫理責任:植根于倫理本體,以公道而系統化的正式制度,保障人們在常態中,悉心敦睦倫理;倫理和法律關系之類兩難中,行使優先權而敦睦倫理,從而從本根解兩難達兩全甚至多全;始終護持誠信底線,保障倫理永恒和中華文明可久而可大。
國家倫理責任是神圣的本體性責任。其主體是國家,比政府更大、更穩定,不因政府更迭而變,對應著個人及其家庭、組織、社會;對象是倫理,對應經濟關系、政治行政關系、法律關系等社會關系;內容是本體性責任,不同于德性、規范、應該等意義上的道德責任,包括名曰倫理責任實乃道德責任者,不同于馬克斯·韋伯在準則意義上的責任倫理;范圍是國內,對應國際,不是國際法針對國家不法行為的國家責任。
誠信及其近義范疇信任、信用研究很多,沒細化、深化到親屬容隱、大義滅親。親屬容隱研究中,分歧在彌合,共識在發育,和大義滅親有比較;沒揭示彼此對立、利弊、取去,沒細化、深化到誠信。國家責任研究沒細化、深化到國家倫理責任,沒涉及誠信或親屬容隱、大義滅親。針對這些薄弱點,將其中的問題細分,本文從誠信的倫理本體尤其天倫源頭,凸顯親屬容隱、大義滅親的對立、利弊、取去,聚焦并初探國家倫理責任,以期為細化、深化有關研究做準備,促進有關實踐。
一、親屬容隱彰顯國家倫理責任
誠信底線從倫理本體中,發自天倫。倫理從發生二分為:1)天倫,是天生的倫理,基于血緣因本能而天然生成、本然存在、自然演化,如親子、兄弟、姐妹,同氣分形,無窮綿亙;2)人倫,是人為建構的倫理,從血緣和天倫向外,為不同目的、視需要和可能,隨時分形同氣而建構甚至重構,從夫妻、收養、朋友到其他各種倫理。從中,天倫生誠信,是誠信源頭,有天倫,才有、就有、必有誠信;誠信是天倫之果。誠信源于天倫,才廣結各種人倫即所有正常社會關系,是人倫之因,有誠信,才有、就有、必有人倫;人倫是誠信之果——誠信兼為天倫之果、人倫之因,天倫、誠信、人倫天生、內生、自生、共生倫理生態、誠信生態;從中敦睦天倫,就自生誠信底線,才可能從根本上有人倫,有各種倫理[3]26。這是事實、常識、常態。中國史上從尾生抱柱、季札掛劍、孟母三遷、曾子殺豬到晉商徽商護持誠信而義不避死,此倫理生態、誠信生態生生不息。體現在現實中,戀愛、結婚、生育植根于倫理本體,則須有關各方天倫健全、家庭和睦;經濟生活尤其現代市場基于誠信,其重要主體企業就始于誠信,成長于誠信,長青于誠信[4]86~87;傳統國家若“深誠”(《貞觀政要·卷2》《納諫》)如一則長治久安,現代國家團結基于對“國王或政治上強有力者的忠誠”[5]28;法治國家“總統有權出于自己的信仰(persuasion)任命法官,前提是他們誠實、能干”[6]185。
親屬容隱從天倫、誠信、人倫的生態中,針對并解決倫理和法律關系兩難,悉心敦睦天倫和親密型人倫,堅守誠信底線。
親屬容隱針對倫理和法律關系兩難。任何人違法犯罪則必究無疑,但其親屬(以下簡稱“該親屬”)若知情,法律上,固然有舉證義務,但能否甚至應否履行?若強迫履行則后果如何?倫理上,應否履行、其后果更如何?會通倫理乃至社會,該親屬及其實體態倫理該如何對待,會如何對待?公權力和公眾又該如何對待,會如何對待?進一步,該親屬對特定違法犯罪事實若不知情,法律上沒舉證義務;倫理上,對保護違法犯罪的親人,有無義務(在其實體態倫理內),有無權利(從其實體態倫理向外,針對他人和社會國家)?若有,是什么權利?甚至違法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必依法追究;倫理中,還是否享有其倫理身份,此身份能否改變,能否剝奪?是否內生倫理權利?這些倫理義務和倫理權利、法律義務和法律權利彼此是什么關系?凡此都凸顯為尖銳問題,在該親屬,倫理和法律關系交集,須同時維護而兩難,其本人其倫理都陷入危境。從更大范圍,因倫理作為社會本體普遍存在和起作用,并牽累有關當事人甚至社會、國家陷入兩難,危及倫理、法律關系、公序良俗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