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作者”制度能否引入社科領域
鄭磊認為,理工科領域常用的“通訊作者”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社科領域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般在社科領域,學校只承認導師單獨發表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的文章;但在理工科領域,“通訊作者”的身份也能得到認可。通訊作者往往指課題的總負責人,通訊作者是課題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和把關。在理工科領域,通訊作者通常為一個聲望較高的導師。
鄭磊告訴記者,他在微信朋友圈發文后,很多理工科的學生和導師都覺得很驚訝,他們在評論中提出了“通訊作者”的觀點,“通訊作者與第一作者一樣,在評職稱時都是有用的,兩者不沖突”。
鄭磊早年在國外做研究時就當過“通訊作者”。2009年回國后,他的“通訊作者”署名文章一度不被學院認可。后經溝通,查詢國外通訊作者相關待遇和文件后,才被學院接受,“但并不是每個學院、每所學校都能接受”。
那名“211”大學的材料學博士告訴記者,“通訊作者”在國內理科領域的含金量也并不是那么高。他解釋,一般情況下,一個課題組有一個“大老板”(直接導師——記者注)和兩個“小老板”(副教授或講師——記者注),而一篇論文最多可以有3個通訊作者署名,“一般至少署兩個通訊作者”。
他認為,“通訊作者”制度即使被引入社科領域,也會遭遇和理工科一樣“含金量降低”的情況。
“匿名評審”制度或許是解決問題的良方
一個令人擔憂的現實是,年輕學生沒有名氣,發稿機會少;而一些知名學者的觀點雖然早就不新,學術研究也并不前沿,卻稿約不斷。
鄭磊說,這種“不看文章質量,只看出身”的做法,對創新型人才培養無益,“一方面鼓勵創新,另一方面又壓制年輕人,先進的知識被級別壓了下去”。
發達國家長期使用的“匿名評審”制度或許是解決這一問題的良方:作者將稿件投給某個核心期刊,決定這篇文章能否發表的并不應該是這個期刊的編輯,而是應該在編輯進行初步判斷后,隱匿作者姓名,分別把文章發送給3到5名業內專家,由專家出具評審意見。
這一過程中,“雙盲”很重要——專家不知道文章是誰寫的,作者也不知道應邀參評的是哪幾位專家。評審結束后,編輯負責將專家的評審意見匿名發送給作者,并附上“拒絕、小改動或者大改動”的建議。
而在我國,目前只有極少部分的核心期刊引入“匿名評審”機制,大多數核心期刊還處在最原始的“編輯決定制”時期。一篇文章好不好、發不發,編輯說了算。
這種機制一方面使得核心期刊的專業性打了折扣,另一方面也造成一種“發文章尋租”現象——用錢或者用關系,就能“擺平”一篇文章的發表。
鄭磊告訴記者,他認識的一些期刊編輯,很多內心都愿意當一個“好編輯”,堅持學術原則,但很多時候,主管領導、朋友、官員、導師拜托過來,編輯也很為難,“找不出好的理由拒絕”。(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燁捷 周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