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最新著作《人類行為研究》中,我確定了諸進路的一個共同特征,其證據結構我正在進行比較。它們每一個都需要我所說的因果空間分析(a parsing of the causal space)。并且,這些分析是不同的。也就是說,每一條進路僅僅考慮了可能的因果因素的一部分,這些因素影響了以特定方式行動之傾向的建立。研究者試圖理解人類行為中的變量:為什么一個人會顯示出一組行為特征,而另一個人顯示出不同的特征。經驗研究聚焦于可能的行為特征與傾向集合中的個體成員:冒險相對于恐懼、害羞相對于善于交際、撫養的/關愛的行為、攻擊行為、性行為,等等。不同的研究進路被用來研究在這樣的人類行為中的變量,它們一起揭示了被牽涉的因素的諸多不同類型。我們可以將這些因素展示在下表中:
每一個研究進路都旨在理解影響行為的諸因素中的一個或者一個子集。為了這樣做,他們必須使得其他的因素不變。也就是說,在他們所進行的特定的研究中,他們必須假定其他因素并沒有起作用。所以他們所研究的因果整體(causal universe)并不是可能的因果因素的全部集合,而只是一個子集。所以,表1收縮為僅包含那些他們的方法能夠辨別出的因素。例如,遺傳方法必須將因果整體收縮為表2:
神經生物學研究方法能在以下因果整體中的要素中探索:
在每一個表格中的“其他”范疇代表了對變量負責的通過當前所研究的要素沒有得到解釋的任何因果因素。所以,它們僅僅代表了樣本條件與當前研究的因果因素不相關的部分。通過盡可能保持除了當前研究的因素之外的所有因素不變,這個研究的設計使得這個數量最小化,但是沒有任何研究能將它們完全消除。因此,任何特定的研究聲稱在基因組和行為的數據之間所發現的相關性,僅僅是關于根據沒有其他類型的因素起作用這樣的假定前提下基因變量對行為變量特定的影響程度的一個假說的證據,也就是說,根據因果性分析是正確的這樣的假定前提。對其他的進路來說也是類似的。每一個研究的因果因素都是不同的,每一個都假定了一個不同的因果性分析。由于每一條進路都能提供結果表明它們所研究的特定因素或因素集合與行為變量之間的相關性,然而,因為不存在一種經驗的研究方法,這種方法能對來自不同的因果性分析的諸因素進行比較,所以不存在經驗性的論證能證明一種進路比其他的進路在經驗上更具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