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昂利用了第六章余下的部分形成了后面的觀點。首先,他擴展了關于“整組理論”的說明。對額外信息的依賴的必然性,其后果僅僅說明了什么能被看作是對一個假說的檢驗,檢驗并不是針對所考慮的假說自身,而是針對伴隨著額外信息的假說。其次,當被預測的現象并沒有發生,假說本身并沒有被證偽,而是假說和額外信息的聯合被證偽;并且,當被預測的現象出現時,假說本身并沒有被證實,而是假說和額外信息的聯合被證實。最后,如果不同的額外信息被原初信息所替代,對假說的檢驗,以及關于原初進行檢驗的現象的證據性關聯相應地發生改變。
這當然意味著對于科學研究的可靠性來說有些可怕的結果。沒有對額外信息的檢查,假說的證實和證偽看起來就是獨斷的。迪昂本人借助物理學家的“明智”建議,如果不是空洞無物的話,似乎也不過是沒有完全展開的。迪昂的問題一度讓位于維也納學派的邏輯經驗主義者的創新之處。解決他們對說明、理論和證實的形式主義解釋的細節,是具有挑戰性的,并且就數理邏輯發展的背景而言,在理智上也是值得去做的。但是,對于迪昂的忽略并沒有持續很長時間。邏輯學家蒯因在他1951年出版的論文集《從邏輯的觀點看》中重新喚起了不完全決定性問題。
通過將視野延展至整個科學,蒯因強調了我所說的迪昂式論證的整體論特征,將其理解為我們的(或個體的)整體的信念集合。蒯因和約瑟夫·于連(Joseph Ullian)合作,將視野拓展到了整個“信念網絡”。根據蒯因的觀點,一個“拒不服從的經驗”(recalcitrant experience),即一個與預測和預期相矛盾的現象并不是面對單一的假說,或者甚至是單一的理論,而是整體的信念網絡。這個網絡由于其邊界條件是如此的不完全確定,以至于不存在唯一的正確或最佳的調整。這個態度是蒯因著名的拒斥對分析與綜合陳述進行區分的一個方面。任何一個信念都能被修正來保持網絡中要素的一致性。蒯因的這個觀點成了迪昂論證的主要解釋,在此之后被人熟知為迪昂—蒯因論題。但是,請注意迪昂論證到底發生了什么。無論我們是否堅持我們的整體信念系統構成了一個單獨的理論,或者堅持存在不同的理論,這個論題都被理解為關于理論的論題。作為對分析—綜合區分的拒斥的一部分,蒯因論證道,只要所有的元素保持一致,一個人就可以在網絡中做任意的調整。我將這種對迪昂的解釋稱為整體論解釋(如果能被看作是對迪昂的總體解釋的話),因為并不聚焦于個別的假說和它們的證據,而是聚焦于構成一個理論的整體的命題系統以及針對這樣一個系統的證據。接受迪昂—蒯因論題挑戰的哲學家將其接受為在經驗上等價的理論的可能性。這一點意味著具有完全相同的經驗后果的理論。
同樣地,它和如下建議糾纏在一起:假定任意理論,總是可能構造這個理論的一個替代物,兩者具有完全相同的經驗后果。例如,人們可以為經典物理學增加一個以相同方式作用于萬事萬物但是因此無法察覺的“普遍存在的力”(Universal Force)的假定(正如賴辛巴赫所考慮的)。那么,我們就有相互矛盾但伴隨著相同的經驗后果的理論T和理論T+U,也就是說,它們在經驗上是等價的。如果有人認為,正如邏輯經驗主義者那樣,所有的意義都來源于理論的經驗基礎,那么他可以認為理論T和T+U是相同的。不過,如果有人認為理論表達式在意義上獨立于它們的經驗基礎,那么這種可能性就變成一個嚴重的問題。人們如何證明要接受理論T而不是理論T+U,抑或相反?這一點和不完全決定性交織在一起使注意力遠離數據和它們的證據相關性的問題,而聚焦于理論的問題。也就是說,這和創造可供選擇的理論有關,而和解釋數據無關。被標識為迪昂—蒯因論題的不完全決定性,被理解為如下建議,即給定任意科學理論,都可能構造出一個可供選擇的理論,兩者具有完全相同的經驗后果,也就是說,它們是經驗上等價的理論。
這種轉換可以在一篇試圖克服由不完全決定性所造成的威脅的重要論文中看到。勞丹和萊普林①以及很多其他的科學哲學家,以迪昂—蒯因論題的方式談論不完全決定性,也就是說,把它當作一個關于理論的經驗等價性的論題。當他們著手處理這個問題時,經驗等價性是不完全決定性論題的根源,反之不然。聚焦點完全在經驗理論等價上,也就是說,聚焦于通過諸如以相同的方式作用于萬事萬物的普遍存在的力的方式來創造具有完全相同的后果的理論前景,而不是聚焦于理論和證據之間的關系。
勞丹和萊普林關心的是經驗等價性可以被用作一種認識論工具的方式,來對抗實在論者關于不可觀察對象的解釋。和懷疑論者相反,他們聲稱,如果理解得當的話,經驗等價性論題對于認識論來說失去了一切意義。通過控制經驗等價性,他們聲稱戰勝了或不理會關于不完全決定性的擔憂。讓我們看看他們是如何論證的,是否真的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