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荀子》書有理性之“人為”義的“偽”高達(dá)三十五例,這是《荀子》書的一大特色。其他的先秦兩漢文獻(xiàn)則一例也沒有。這一現(xiàn)象非常有意思。我們不能沒有說《荀子》書沒有理性之“人為”義“偽”字的篇章就皆非荀子所作,但可以肯定有理性之“人為”義“偽”字的篇章一定屬于荀子的作品。為什么?因?yàn)閯e人的作品沒有這一用法,只有荀子作品才有,這是荀子作品的區(qū)別性特征之一。
這三十五個“偽”字,《性惡》篇最多,占了二十七例。其余《正論》篇有一例、《禮論》篇有五例、《正名》篇有兩例。《正論》篇、《禮論》篇、《正名》篇我們沒有不認(rèn)為它們不屬于荀子的,事實(shí)上,它們都有理性之“人為”義的“偽”字。如果認(rèn)為《性惡》篇不是荀子的作品,否定荀子有理性“人為”義之“偽”的說法,那就得將《正論》篇、《禮論》篇、《正名》篇也排除出去。這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不能想象沒有《正論》篇、《禮論》篇、《正名》篇的《荀子》還是《荀子》,因此,也不能想象沒有《性惡》篇的《荀子》還是《荀子》。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根據(jù)那些“莫須有”證據(jù),否定《性惡》篇為荀子所作的說法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利用《荀子》書“偽”字的用法來斷定《性惡》篇為荀子所作是不是孤證?筆者的回答是,非也。從《荀子》書其他極具特色的用辭我們也能得出同樣的結(jié)論。不過,限于篇幅,筆者另文再作探討。
鳴謝:黃甜甜博士為本文的修訂提出了有益的意見,特此致謝。
①楊倞注:《荀子》二十卷,北京:文物出版社,1974年12月影印北京圖書館藏宋浙刻本。有關(guān)宋浙刻本的意義,詳見廖名春:《二十世紀(jì)后期大陸荀子文獻(xiàn)整理研究》,臺灣云林科技大學(xué)漢學(xué)資料整理研究所《漢學(xué)研究集刊》第3期(荀子研究專號),2006年12月。
②“性行”,《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是“本性與行為”,并引王充《論衡·率性》“善漸于惡,惡化于善,成為性行”、《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將軍向?qū)櫍孕惺缇瑫詴耻娛隆钡葹樽C。
③王力《同源字典》明確指出“人為為偽(引申為詐偽)”。(商務(wù)印書館1982年版,第434頁)
④齊沖天《漢語音義字典》名之為“貶義”與“褒義”。(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2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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