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明進程也經歷了這樣的分離和分裂,魏晉玄學就是其歷史表達?!墩撜Z》倫理與道德統一的基因,在日后的文明演進中展開為“內圣外王之道”,然而,“內圣”的道德與“外王”的倫理的統一必須具備一定的現實條件,兩漢經學將這一傳統功利化,無論道德還是倫理,都蛻化為謀取功名利祿的工具。遭遇后漢以后的長期社會混亂,魏晉玄學中便出現倫理與道德之間深刻而巨大的分裂,這種分裂以哲學方式表達,就是所謂“名教”與“自然”之辨。這一命題表面上是名教的應然與自然的本然之辨,實際表征了名教的道德與自然的倫理的分裂,分裂的精神形態,是竹林玄學家嵇康在《卜疑》中所表白的“文明在中,見素表璞。內不愧心,外不負俗”的那種人格與生命的大裂變;分裂的哲學軌跡是玄學三期發展的命題演繹:從正始玄學的“名教本于自然”,到竹林玄學的“越名教而任自然”,最后到元康玄學的“名教即是自然”。其實,這種因倫理與道德矛盾而導致的文化精神與文化生命的分裂,在《道德經》的繼承者莊子那里已經被咒語般地描述:“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養中?!?12)“乘物”、“不得已”,都是一種倫理態度和倫理境遇,“游心”、“養中”是一種道德自由和道德取向。其實,無論“越名教而任自然”,還是“乘物以游心”,說到底哲學本質都是一個:脫離倫理認同的道德自由,或脫離現實倫理的真空中飛翔的道德。
其實,無論康德的“實踐理性”,還是玄學的“名教與自然之辨”,精神本質都是倫理與道德的分立與對立,是倫理與道德的一次精神斷裂,其核心是試圖以“道德”取代倫理道德的整體性與有機性,直至像黑格爾所批評的康德那樣,“完全沒有倫理”。其根源是“無哲學”,準確地說,無“精神哲學”,即不能在人的精神辯證發展和人的精神世界的辯證結構中把握倫理道德的有機性與整體性。在中西文明史上,雖然康德和魏晉玄學都將哲學推進到一個新階段,然而,康德“實踐理性”的哲學,只是“道德哲學”,而不是“精神哲學”,因為它“全無倫理”;玄學之“玄”已經道出一種難以企及的哲學意境,然而,“玄”的根源在于它對倫理的逃避,因為逃避了現實的倫理,因而必須“玄”,也只能“玄”。所以,康德和玄學,都是“倫理‘與’道德”,甚至“倫理‘VS’道德”精神世界的分立與對立模式。他們有哲學,有很高的哲學成就,但卻無真正意義上的“精神哲學”,更缺乏精神哲學的“體系”。應該說,歷史傳統與民族精神中的這種分離與對立,在文明的源頭已經埋下種子。亞里士多德以后之所以出現道德的“單向度”,根源在于他的“倫理的德性”、“理智的德性”本質上是“倫理”與“德性”即倫理與道德二分的“與”的言說方式和精神范型,而對于“理智的德性”的偏好,則直接內蘊了日后兩次轉化的可能性:古羅馬由原生的經驗向次生經驗,即由具體的倫理向抽象的道德轉化的可能;德國古典哲學由康德“理智的德性”的極端化,發展為“實踐理性”的可能。中國文明經歷了相似的過程?!墩撜Z》與《道德經》兩種智慧分別同時誕生,似乎隱喻倫理與道德在日后精神史尤其是民族精神史上“相濡以沫”與“相忘江湖”的兩種可能與兩種路向?!墩撜Z》倫理道德一體、倫理優先的傳統,在“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中被“體制性”但卻非“體系性”地肯定,這種哲學上的未完成為兩漢以后倫理與道德的二元分裂埋下伏筆。倫理道德的歷史回歸與文明回歸,歷史地期待一種精神哲學的完成,或一種精神哲學的體系性建構。
只需稍許回顧一下現代中國社會中“道德”之于“倫理”的強勢話語,就會發現這種斷裂依然在延伸。倫理與道德關系的真正解決,必須也只有回到生命,回到人的精神世界,回到人類文明本身。于是,對于精神哲學的訴求就不僅應然,而且必然。走出分裂,邏輯和歷史地必須也只有訴諸精神哲學地自覺建構。精神哲學不僅研究精神本身,而且研究人的現實精神世界,研究人的精神和精神世界由低級到高級的辯證運動過程。精神哲學將倫理與道德當做精神世界的兩個辯證構造,當做人的精神發展的兩個特殊環節,從而使倫理道德在人的精神世界和精神發展中得到哲學辯證,也使人的精神世界和精神生活得到現實建構。“精神哲學”對于倫理道德的意義有二。第一,將倫理道德還原于精神,當做精神現象,在人的精神由低級到高級的辯證發展中考察和把握倫理道德發展的規律,尤其是精神哲學規律;其二,將倫理與道德當做人的精神世界的兩個基本結構,在精神和精神世界的辯證運動中考察和把握倫理道德關系,探討倫理道德如何在辯證互動中推動精神與精神世界的發展,進而擺脫關于倫理道德關系研究中“合”與“分”的機械二元主義。在這個意義上,精神哲學建構的是倫理道德與人的精神世界、精神發展的相互詮釋的關系,它既探討倫理道德發展的精神哲學規律,即倫理道德在人的精神世界中發展的規律;也通過倫理道德探討人的精神世界建構和人的精神發展的規律,由此形成倫理道德與人的精神世界在客觀世界中共生互動的關系。精神哲學是對倫理道德的精神現象學,它將倫理道德還原于人,還原于人的精神和精神世界,在精神哲學的體系和精神世界的現實性中考察倫理道德的發展規律和人的精神世界發展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