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猶太精神”的消除與現代國家的終結
馬克思認為,政治解放所造就的現代國家根本無法使得猶太人獲得真正的解放,“猶太人的解放,就其終極意義來說,就是人類從猶太精神中解放出來”。(11)“猶太精神”既指猶太人信仰的宗教,也指唯利是圖、追逐金錢的思想和習氣,所以猶太人的解放具有雙重性:既要在市民社會中廢除猶太教,又要讓市民社會從猶太精神中解放出來。雙重解放具有雙重要求:既要批判性地在市民社會中研究猶太教,又要批判性地認識猶太精神與市民社會的關系。
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馬克思以世俗和歷史的眼光看待猶太人,洞察到猶太人的“嗜利”本性與市民社會的精神具有一致性。“猶太教的世俗基礎是什么呢?實際需要,自私自利。猶太人的世俗禮拜是什么呢?經商牟利。他們的世俗的神是什么呢?金錢。”(12)這種猶太精神被當作世俗結構的要素歷史地保存下來,而且因為金錢使得猶太精神成為強大的世界勢力,猶太精神變成了所有基督教國家人民的實際精神。從宗教上看,猶太精神對基督教世界的實際統治已經明確呈現,在一個基督教具有宗教統治地位的社會里,猶太教之所以還能持存下來,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猶太精神在基督教社會中保持了自己的地位。從政治上看,現代國家也充滿了猶太精神,一旦市民社會從自身產生出政治國家,那么實際需要、利己主義就成為市民社會的基本原則。猶太人在資本主義國家所占人口比例不大,而由于控制了大量的財富和巨大的金錢勢力,使得猶太人擁有的實際政治權力比名義上的政治權力大得多,政治名義上凌駕于金錢之上,實質上卻是金錢的奴隸。從對自然和人的觀點上看,自然界的存在被蔑視與貶低,一切生靈都成為“經商牟利”的對象,成為人的財產;至于理論、藝術和歷史等豐富和充實人精神的事物,甚至男女關系、婦女等都是可以買賣的對象。
馬克思進一步從猶太教與基督教的關系來闡述猶太精神與市民社會的關系。馬克思認為,“猶太精神隨著市民社會的完成而達到自己的頂點,但是市民社會只有在基督教世界才能完成”。(13)因為“基督教把一切民族的、自然的、倫理的、理論的關系變成對人來說是外在的東西,因此只有在基督教的統治下,市民社會才能完全從國家生活分離出來,扯斷人的一切類聯系,代之以利己主義和自私自利的需要,使人的世界分解為原子式的相互敵對的個人的世界”。(14)基督教構成了古代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中介。在古代社會,人的全部生活關系都是城邦設定的,民族的、自然的、倫理的關系作為城邦的內在關系,也就是人的內在關系,而不是“對人來說外在的東西”。故亞里士多德說:“人類在本性上,也正是一個政治動物。”(15)所謂“政治動物”就是參與城邦公共生活的人,“政治”一詞的意義是由“城邦”演化而來,人類在本性上就是城邦動物,如果由于本性或偶然而不歸屬于任何城邦,則非神即獸。作為事實存在的個體人,在古代城邦生活中無法成為真正的個體,只是物理學意義上的抽象個體,不具有政治文化意義。“身體雖是獨立存在,但心屬于共同體,所以身體的個體仍然不是價值上的個人。個人必須是一個獨立于他人而具有自足絕對價值的存在。如果共同體價值高于個體價值,就還沒有個人;如果個體價值優先于共同體價值,就有了個人”。(16)而基督教的出現瓦解了“只有物理學意義個體存在”的政治社會狀態。原始基督教充分彰顯了個人主義精神,尤其是“因信稱義”傳統更是使得每一個體與上帝之間的關系都是等距離的,可以通過信仰上帝來獨立完成個人靈魂的救贖,而不必訴諸其他集體性組織。在基督教看來,政治生活是墮落人性的需要,支配、統治、不平等關系都是因為人的墮落才出現的“塵世關系”;人在本性上都是上帝的子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擁有獨立于他人、獨立于共同體的自我意識,一切“民族的、自然的、倫理的、理論的關系”都是人類墮落之后才形成的關系。基督教開創了獨立自主的現代個體概念,在進入政治社會之前,人是僅因其自身就有獨立價值的個體,這無疑是現代市民社會的開端:從思想史看,基督教的理論預示了近代政治哲人設定的自私自利的原子式個體相互敵對的自然狀態;從歷史演變看,基督教的統治奠定了市民社會從國家生活中分離開來的現實前提。因此,市民社會的出現,意味著現實需要、利己主義的猶太宗教精神在基督教世界的實際統治。馬克思指出:“基督教起源于猶太教,又還原為猶太教。……基督教是猶太教的思想升華,猶太教是基督教的鄙俗的功利應用,但這種應用只有在基督教作為完善的宗教從理論上完成了人從自身、從自然界的自我異化之后,才能成為普遍的。”(17)在基督教建構的自我異化世界里,無論是人還是自然界都成了對象化的事物,處于異己本質的支配之下,變成了屈從于利己主義的需要,任人宰割的對象。基督教世界的市民社會與猶太精神的內在關聯性,就像馬克思所言:“基督徒的天堂幸福的利己主義,通過自己完成了的實踐,必然要變成猶太人的肉體的利己主義,天國的需要必然要變成塵世的需要,主觀主義必然要變成自私自利”。(18)猶太人對自身宗教傳統的神秘自我主義般的忠誠與頑強,不能以猶太宗教的宗教性質加以說明,而只能以猶太宗教的人的基礎、實際需要和利己主義性質來加以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