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媒體傳播力——數字出版編輯主體的必備能力
數字時代是新媒體傳播的黃金時代,以移動互聯網、微博、微信為代表的新媒體已發展成勢,蔚為壯觀。數字出版產品必須要借助移動互聯網和新媒體手段進行營銷和宣傳,通過社交圈的傳播來為產品樹立良好的口碑,形成品牌效應。這種背景下,不懂新媒體傳播的數字出版編輯就是不合格的編輯主體。
新媒體傳播力首先體現為一種新媒體素養。要能夠了解日新月異的各類新媒體平臺的媒介特性和內容特色,深入研究各自的運作流程及受眾閱讀習慣,在選題策劃中樹立新媒體意識,思考利用新媒體傳播矩陣擴大產品影響力的合適途徑和內容表現形式。
新媒體傳播力還體現為對新媒體技術的掌握程度。編輯主體如果能了解部分新媒體內容的制作模式,掌握或精通一兩種新媒體內容制作技術,其本身已可以獨自完成簡單的數字出版項目,使自己的編輯策劃思想得到完全執行。此外,有技術基礎的編輯主體在和技術人員溝通的時候才能更切合實際,減少無謂的溝通成本,更能了解不同平臺用戶的“痛點”。
新媒體時代為了更好地傳播自家的出版產品,往往還需要數字出版編輯主體具備良好的媒介交互傳播能力,親自上陣,利用微博、微信、H5制作軟件等新媒體手段,與作者、讀者進行互動,建立自己的個人品牌;善于利用朋友圈、微商城等作為新的營銷宣傳陣地,一方面傳遞出版機構和出版產品的品牌形象,另一方面準確把握出版市場動向和受眾心理,有針對性地做出相應的決策。
五、思維力——數字出版編輯主體的思想能力
數字時代對編輯主體的知識結構、出版技能、工作方式等提出了諸多新要求,但最根本的在于對編輯主體的思維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編輯主體只有從根本上更新自己的思維模式,才能緊緊跟上時代步伐,在日新月異的數字出版領域站穩腳跟,進而謀求發展。尤其是在“互聯網+”已成為各行各業發展的新動力的時代背景下,作為與互聯網互生共榮的數字出版產業,編輯主體必須牢牢樹立互聯網思維,用互聯網思維指導數字出版的實踐,實現內容、平臺、渠道、營銷與管理的全面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