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在資本主義制度建立過程中,也有類似于中國現在“農民工”身份的勞動力,他們有自己的土地,只是季節性地出賣自己的勞動力。這種勞動力并不是完全意義上商品化,至多是“半無產階級化”,他們一般擁有通用型技能或者僅僅提供無需任何技能的體力勞動,工資比較低。理論上說,如果他們的勞動力完全商品化,工資水平會相應提高。勞動力完全商品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經階段,但這不意味著勞動力的完全商品化代表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相反,從人的全面發展角度看,勞動力的“去商品化”恰恰是人類社會的發展趨勢。當然勞動力去商品化不是回歸自然經濟,而是在越來越發達的生產力基礎上,勞動力生產和再生產中所需要的發展資料越來越多地由社會、國家來提供,而不是由勞動力依靠自己的工資收入從市場上購買。
(28)對這種稱謂的論證,可以參見羅納德·多爾:《股票資本主義:福利資本主義——英美模式vs日德模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
(29)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9頁。
(30)孟捷:《勞動力價值再定義與剩余價值理論的重構》,《政治經濟學評論》2015年第4期。
(31)“一般數量”和“具體數量”的提法,是受張俊山教授啟發得出的。
(32)托馬斯·皮凱蒂:《21世紀資本論》,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499-500頁。
(33)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12頁。
(34)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59頁。
(35)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68頁。
(36)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71-272頁。
(37)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94頁。
(38)廉價的資源價格和廉價的勞動力,可以統稱為“廉價的生產要素”,但由于勞動力是特殊的生產要素,所以要把它獨立出來進行分析。
(39)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7-588,589頁。
(40)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