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將“氣”與“文”聯系起來的是先秦時代的曾子。《論語·泰伯》記錄有曾子的言論:“出辭氣,斯遠鄙倍矣。”因此清代劉熙載在《藝概》中說“此以氣論辭始”,但實際上曾子僅僅只觸及辭與氣的關聯。曾子之后將“氣”與“文”聯系起來的是孟子,但他也只是提出了“知言養氣”的設想而并沒有實踐。直到漢魏之際的曹丕才真正在文論美學的意義上將“氣”與“文”聯系起來,并以自己的批評實踐開創了以氣論文的經典范式,提出了“文氣”說的理論綱領。
曹丕之所以能夠深入到本體層面的思考,既與當時的本體思維模式有關,也與文學的發展成熟相關。漢末魏晉之時,文學開始擺脫政教功利主義的束縛,同時本體論思辨哲學的文化思潮引發人的自覺思考。他們認為任何事物都是無形的本體與有形的現象的統一體,具有獨立品格的藝術當然也不例外。曹丕說:“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于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他把詩文的本體歸結為“氣”,是因為“氣”作為生命本體具有物質性與精神性的統一性、先天性與個體性三個特點。可見,《典論·論文》是曹丕從事物表象的叩問到作家生命本體的體察、從作家生命“氣化”的創造功能到獨特風格的發現。如此,從天地自然之氣到人身之氣,由人身之氣到文章之氣,“氣”從而成為作家的生命氣質和作品風格相聯系的終極因素,連接起作者稟氣和作家創作特色以及作品風格特色之間的關系,開啟了后世從主客體雙向流通中把握作品特色的審美范式。
劉勰的《文心雕龍》涵蓋了從創作本原到創作主體、從創作過程到作品形式的全部系統,可表示為:“創作本原之氣—主體之氣—創作過程之氣化—作品之氣”,正是在這樣的一氣化育的思想維度下,《文心雕龍》呈現出清晰而完整的文氣論理論構架。
劉勰在《物色》中清楚地揭示了文學創作的本原、創作沖動的產生、創作過程的具體機制。文學活動的總根源在于“氣”之陰陽運動帶來的宇宙萬物和人的生命波蕩與入感,所謂“物色之動,心亦搖焉……微蟲猶或入感,四時之動物深矣。”更重要的是他在傳統的“氣感”說基礎上建構起審美的物我感應關系和創作沖動的發生原理,即“物色相召,人誰獲安?”物與人共感同情,于是文學創作活動自然而然地產生:“情以物遷,辭以情發。”而在整個創作過程中,主體與萬象始終處在大宇宙生命同構的體驗中,心物相隨、辭氣相諧,實現著審美的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