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年底,馬克思改變了原來的寫作計劃,不再以《政治經濟學批判》為標題出版自己的經濟學著作,決定“以《資本論》為標題單獨出版,而《政治經濟學批判》這個名稱只作為副標題”(35)。馬克思從《政治經濟學批判》到《資本論》的寫作計劃的變化,沒有改變“雙重結構”的形式。1863年1月,馬克思在寫作《手稿》第XVⅢ筆記本時,提出了《資本論》計劃寫作的三篇結構,承續了《政治經濟學批判》第一分冊的“雙重結構”。其中,第一篇“資本的生產過程”的“雙重結構”如下(36):
第一篇 資本的生產過程
(1)導言:商品,貨幣。
(2)貨幣轉化為資本。
(3)絕對剩余價值。
(4)相對剩余價值。
(5)絕對剩余價值和相對剩余價值的結合。
(6)剩余價值再轉化為資本。
(7)生產過程的結果。
(8)剩余價值理論。
(9)關于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理論。
在第一篇“資本的生產過程”的結構計劃中,從(2)到(7)闡述剩余價值的基本理論,最后兩部分即“(8)剩余價值理論”和“(9)關于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理論”,是關于剩余價值理論的思想歷史的闡述。馬克思對《資本論》最初結構的這一構思,也為之后《資本論》四卷結構中前三卷理論原理闡述到第四卷思想歷史闡述序列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1865年7月,馬克思在給恩格斯的信中提到《資本論》的結構時明確提出:“至于我的工作,我愿意把全部實情告訴你。再寫三章就可以結束理論部分(前三冊)。然后還得寫第四冊,即歷史文獻部分;對我來說這是最容易的一部分,因為所有的問題都在前三冊中解決了,最后這一冊大半是以歷史的形式重述一遍。”(37)關于“歷史文獻部分”,馬克思后來進一步明確為“17世紀中葉以來的政治經濟學史”(38)。《資本論》四卷(冊)結構發生的變化在于,體現理論原理闡述到思想歷史闡述的序列,由原來《政治經濟學批判》第一分冊以章和節為基本論述單元,轉變為《資本論》以卷(冊)為基本論述單元。這樣,《資本論》四卷結構就表現為前三卷的理論原理闡述到最后第四卷思想歷史闡述的序列,延續了“自行批判”的經濟思想史形式。